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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月6日下午4時50分許,記者從凱里萬博橋方向沿寧波路往萬博廣場方向走去,行至寧波路與博東路交叉口時,發現一輛有“法院”字樣的“警字頭”轎車停放在交叉口路口處的彎道上,而駕駛員則站在車尾打電話。期間,多輛車從此路過,道路具有安全隱患,但駕駛員卻擺出若無其事的樣子。持續1至2分鐘后,駕駛員上了車,但沒有立即離開,往身后看了又看,才啟動車輛離開。
隨后,記者致電采訪了執勤的交警獲悉,上述警車停放的位置是三岔路口,是不能停放任何車輛的。(貴州都市報記者 羅茜 攝影報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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