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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年2月23日,臺江縣公安局交警大隊深夜追蹤排查偵破一起交通肇事傷人逃逸案,及時為傷者討回公道,有效地維護了法律的尊嚴。
當晚23時42分,臺江縣公安局交警大隊值班室接到群眾報警電話:一名行人在林業局門口被車撞倒,現車子已逃跑、傷員傷勢嚴重正在送往醫院,請出警處理。接警后,大隊立即啟動逃逸事故偵破應急預案,將民警分為三組:一組立即趕赴現場勘查,一組前往醫院了解情況,一組在大隊待命隨時出發。半小時后各組陸續返回,現場勘查組在現場未發現任何有價值線索,醫院調查組則帶回一名在現場被傷者家屬抓住的邰姓男青年,但隨后的調查表明,邰姓男青年不是肇事者。由于邰姓男青年始終堅稱當時只是搭車與肇事駕駛人并不熟悉,致使唯一的線索中斷,案件偵破工作一時陷入僵局。為維護交通參與者權益爭取早日破案,大隊領導決定一方面組織警力連夜到城內街道和修理廠進行排查,一方面繼續做邰姓男青年的思想工作,動之以情、曉之以理,促使其主動配合查找肇事者。在民警耐心細致的開導和教育下,邰姓男青年受到了良心的譴責答應通過朋友查問肇事者電話號碼。24日凌晨2時34分,辦案民警接通了肇事者張某的電話;10分鐘后,肇事者張某駕車到交警大隊投案自首。
經查,2011年2月23日23時30分許,臺江縣革一鄉排生村駕駛人張某(男,22歲,持C1型駕證)飲酒后駕駛貴HB1182號小型普通客車由臺江老油庫往燈塔方向行駛,在掉頭時不慎碰撞行人陳某肇事,造成陳某(男,58歲)左胸四根肋骨骨折。事后,張某因害怕承擔責任駕車逃逸。
目前,此事故正在進一步調查處理中。 (唐光新 鄭晨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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