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據黔東南政府網消息 根據省人事廳《關于印發<貴州省事業單位新增人員公開招聘暫行辦法>的通知》(黔人發[2006]4號)和州人事局《關于印發<黔東南州事業單位新增人員公開招聘實施細則(暫行)>的通知》(州人發[2006]10號)文件精神,經縣委、縣人民政府研究,2010年我縣事業單位面向社會公開招考聘用工作人員共84名。具體招聘單位及職位見《黃平縣2010年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計劃表》)。為做好招考聘用工作,特制定本簡章。
一、招聘對象及條件
(一)招聘對象
1、戶籍或生源系本州的應、往屆中專及以上未就業畢業生、在職職工及其他人員(中專、中師學歷報考者僅限黃平縣生源或落戶本縣兩年以上人員);
2、黔東南州外2010屆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且具有學士學位及以上畢業生(不含委培生、定向生),碩士及以上學歷的應、往屆畢業生戶籍不限;
3、現仍在黔東南州服務由省級及以上統一選派的西部計劃志愿者、“三支一扶”計劃大學生和“一村一名大學生工程”選聘生和“選聘高校畢業生到村任職”選聘生戶籍不限。
(二)招聘條件
1、擁護中國共產黨領導,熱愛社會主義,遵紀守法,作風正派,有事業心,服從組織分配;
2、具有國家承認的學歷,并具備擬招聘職位規定的資格條件;
3、年齡在18周歲以上(1992年6月28日以前出生),35周歲以下(1975年6月28日以后出生);碩士研究生學歷學位、博士研究生學歷學位分別放寬到40周歲(1970年6月28日以后出生)和45周歲(1965年6月28日以后出生)以內;
4、身體健康,五官端正,身體條件符合相關規定的體檢標準。
(三)以下人員不得報考
1、2008年1月1日以來已招考聘用到我州事業單位工作的工作人員;
2、定向到具體行業(單位)、縣市的應屆畢業生;截止至2010年6月27日仍在崗的特崗教師(未轉為正式教師);
3、在讀的非2010年應屆大中專及以上畢業生;
4、曾因犯罪受過刑事處罰的人員,受過勞動教養的人員;
5、曾被開除公職的或被辭退未滿5年的人員;
6、不符合招聘職位要求的相關條件的人員;
7、有法律、法規規定不得聘用為事業單位工作人員的其他情形的。
二、報名及資格審查
(一)報名
1、報名方式:采取網上報名和現場報名相結合的方式。
2、網上報名時間:2010年6月28日8:00—7月1日18:00(共四天);
網上報名地址:http://huangpingkw.gicp.net/
現場報名時間:2010年7月2日—3日(共兩天);
現場報名地點:黃平縣就業局(縣湖里中學旁)。
3、報名要求:每名報考人員只能報考一個職位。一個職位的計劃招聘人數與報名人數達不到1:3比例的,則對該職位計劃予以調整或取消。
4、網上資格初審:負責報名的工作人員根據考生填寫的個人信息,對照本《簡章》規定的報名條件和填報職位所需的資格條件進行資格審查,經初審合格的予以確認。網上資格初審時間為:網上報名開始——網上報名結束后1個工作日。報考人員可于2010年6月28日8:00至7月2日24:00期間登陸http://huangpingkw.gicp.net/查詢是否通過報名資格初審,通過資格初審的報考人員,不得再報考其他職位。
(二)現場資格復審及繳費
時間:2010年7月2日—3日(共兩天,同現場報名時間)
地點:縣就業局(縣湖里中學旁)。
1、網上報名通過的人員需持下載打印的報名表、畢業證(2010屆畢業生須持就業推薦表原件及復印件),有效《居民身份證》(或戶籍所在地公安機關出具的附本人照片的戶籍證明)原件及復印件一份;本州生源現戶口不在本州的,還需提供原戶口所在地公安派出所出具的書面證明;在職人員須持單位同意報考證明(中、小學教師須持當地縣教育行政部門的證明),報考教師崗位的往屆考生須持有教師資格證;西部計劃志愿者、“三支一扶” 計劃大學生、“一村一名大學生工程”選聘生和“選聘高校畢業生到村任職”選聘生需持所在服務地縣(市、區)團委或“引導辦”出具的同意報考證明。
2、報名考務費按物價部門核定的標準收取。按照中共黔東南州委、黔東南州人民政府《關于進一步加強高校畢業生就業創業工作的實施意見》(黔東南黨發〔2009〕9號)中有關對應屆高校特困畢業生免收報名費的規定,符合條件的報考者可到所在學校學生資助機構申請,由所在學校或學生資助機構出具的相關特困生的書面證明,經確認符合條件者即可免收報名費。免收報名費的人員名單向社會進行公示。
(三)加分政策
本次招聘中對符合下列條件的考生在筆試成績總分中加分(同時符合兩項及以上加分條件的,不累計加分),計算公式為:《職業能力傾向測驗》×50%+《公共基礎知識》或《專業知識》×50% + 加分分值 = 筆試成績。具體條件如下:
①革命烈士或因公犧牲或見義勇為死亡并受縣級以上表彰的公民子女,見義勇為并受縣級以上表彰者,在筆試總成績中加5分;
②由省級機關及以上統一選派的“西部計劃志愿者”, 至2010年12月31日在貴州服務期滿、服務期間年度考核均為合格以上并在縣及縣以下單位服務滿一年以上的,在筆試總成績中加5分;
③由省級機關及以上統一選派的“三支一扶”計劃大學生、“一村一名大學生工程”選聘生和“選聘高校畢業生到村任職”選聘生,至2010年12月31日在鄉鎮、村(社區)連續服務期滿兩年且考核合格的,在筆試總成績中加5分,服務期兩年以上的人員每增加一年鄉鎮、村(社區)服務期再在筆試總成績中累加1分,但加分不得超過8分;
④少數民族考生在筆試總成績中加5分。
(四)加分確認
加分審查工作由縣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領導小組負責,與報名資格復審和繳費同時進行。
符合上述加分條件的報考人員,如實填寫《加分申請表》,并在現場報名和現場資格復審時進行加分審查。逾期不提交《加分申請表》的報考者,視為自動放棄加分。上交《加分申請表》的同時,須提交以下證明材料:
①革命烈士或因公犧牲的公民的子女,須提供父(母)親原所在單位和所在地縣級以上民政部門出具的書面證明、戶籍所在地公安派出所出具的父(母)子關系證明及革命烈士或因公犧牲相關證書原件及復印件等相關證明材料;受縣級以上表彰的見義勇為者或見義勇為死亡的公民子女,須提供相關證明材料原件及復印件,戶籍所在地公安派出所出具的父(母)子關系證明;
②西部計劃志愿者須提供服務地所在縣級及以上大學生志愿服務西部計劃項目管理辦公室出具的書面證明;“三支一扶”計劃大學生須提供服務地所在縣級及以上“三支一扶”項目辦公室和引導和鼓勵高校畢業生面向基層就業引導工作辦公室共同出具的書面證明;“一村一名大學生工程”選聘生和“選聘高校畢業生到村任職”選聘生須提供服務地所在縣級及以上引導和鼓勵高校畢業生面向基層就業引導工作辦公室出具的書面證明。以上證明均須注明畢業學校、派遣時間、服務單位及年限和在縣級以下單位服務時間以及年度考核情況;
③少數民族考生須提供能證明少數民族身份的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證》或戶籍所在地公安機關出具的附本人照片并加蓋公安機關公章的戶籍證明原件及復印件。
《加分申請表》經縣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領導小組審核后符合加分條件的,在筆試前由招考辦統一向社會進行公示,公示無異議的,在筆試成績總分中進行加分。
(五)準考證發放時間和地點:筆試準考證發放時間為:2010年 7月18日-20日,考生憑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證》(或戶籍所在地公安機關出具的附本人照片的戶籍證明)和報名發票到縣就業局領取。
三、筆試和面試
(一)筆試
筆試為閉卷考試,成績按百分制計。考試按管理人員和專業技術人員兩類崗位實行分類考試。
應聘管理崗位的人員參加《職業能力傾向測驗》和《公共基礎知識》考試;其中《職業能力傾向測驗》占筆試成績的50%,《公共基礎知識》占筆試成績的50%。
應聘專業技術崗位的人員參加《職業能力傾向測驗》和《專業知識》考試;其中《職業能力傾向測驗》占筆試成績的50%,《專業知識》占筆試成績的50%。
筆試公共科目和專業知識均不指定參考書,不組織也不委托任何機構舉辦考試輔導培訓班。
筆試考務工作由縣人事勞動和社會保障局組織實施。筆試時間為2010年7月21日。具體安排為:
上午 9:00 — 10:30 《職業能力測驗》
下午 14:30 — 16:30 《公共基礎知識》或《專業知識》
筆試地點統一設在縣城所在地的普通高考定點學校;具體地點見準考證。筆試考生同時持準考證和有效《居民身份證》(或戶籍所在地公安機關出具的附本人照片的戶籍證明)方能進入考場參加考試。
(二)面試
筆試結束后,由縣事業單位招聘領導小組按考生筆試成績由高分到低分順序及招考職位計劃數1:3的比例確定參加面試人員;如遇某職位進入面試人員末位考生筆試成績并列的,同時參加面試。面試成績按百分制計算。
某職位計劃招聘人數因出現缺考、違紀、棄權等原因面試人員達不到1:3比例的,考生筆試成績分數為60分及以上的,可進入面試,但面試成績須達到面試當日本考場所有考生(不含放棄面試考生)面試平均成績以上才能按規定比例進入體檢;如參加面試考生面試成績達到面試當日本考場所有考生面試平均成績的人數超過本職位計劃招聘人數的,按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順序確定體檢人員。
面試工作由縣人事勞動和社會保障局和用人單位主管部門共同組織實施,面試時間、地點由縣人事勞動和社會保障局另行確定并通知考生。
面試主要考察考生的專業知識的運用能力及適應擬招聘職位工作的能力情況。面試內容及面試方式由縣人事勞動和社會保障局與聘用單位主管部門確定。
四、體檢
考試結束后,按筆試成績占50%,面試成績占50%的比例計算考生的總成績,按各招聘職位計劃數1:1的比例從考試總成績高分到低分確定體檢人員(若同一職位考生總成績出現末位并列的,以筆試成績高的考生列為體檢對象;如出現筆試成績也相同的,則對其重新進行面試,以面試成績高的列入體檢對象)。如體檢不合格或放棄體檢的,按報考該職位參加面試考生的總成績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遞補,無遞補對象的,不再遞補。
體檢項目和標準,按相關規定執行。體檢工作由縣人事勞動和社會保障局統一安排在縣級以上醫院進行。體檢費用由考生自理。
體檢時間另行通知。
五、考核
體檢合格的人員確定為考核對象。由縣人事勞動和社會保障局會同用人單位主管部門對其思想政治表現、道德品質、業務能力、工作實績、廉潔奉公等情況進行考核。學生以學籍檔案為主要內容;在職人員以在原單位的現實表現、年度考核和檔案為主要內容。考核不合格的或放棄考察的,按總成績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遞補,無遞補對象的,不再遞補。
在考核中發現有下列情況之一者,取消考生的聘用資格:
1、2008年1月1日以來已招考聘用到我州事業單位工作的工作人員;
2、定向到具體行業(單位)、縣市的應屆畢業生;截止2010年6月27日仍在崗的“農村義務教育階段學校教師特設崗位計劃”人員;
3、在讀的非2010年應屆大中專及以上畢業生;
4、曾因犯罪受過刑事處罰的人員或受過勞動教養的人員;
5、曾被開除公職或被辭退未滿5年的人員;
6、截止2010年9月30日,未能取得擬招聘職位所需學歷、學位的;
7、不符合招聘職位要求的相關條件的人員;
8、自接到考核通知之日起20日內,未能提供有效個人檔案的;
9、近三年年度考核中有不稱職(不合格)、基本稱職(基本合格)等次的;
10、有法律、法規規定不得聘用為事業單位工作人員的其他情形;
11、經縣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領導小組研究確定不能聘用的其他情況。
六、聘用審批
經筆試、面試、體檢、考核合格人員,確定為擬聘用人員,由縣人事勞動和社會保障局在一定范圍內進行公示,時間不少于7天。屬新參加工作或聘用前系工勤崗位的人員,由聘用單位填寫《事業單位聘用管理人員、專業技術人員審批表》(每人一式3份)并附接收意見、考核材料及其他相關材料報縣人事勞動和社會保障局審查,再按干部管理權限和規定程序,辦理聘用審批手續;屬正式干部的,由縣人事勞動和社會保障局辦理工作調動手續,并報州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備案。
在職人員與原工作單位有錄(聘)用(勞動)合同的,在新單位正式聘用前,須與原單位解除或終止合同關系。
聘用單位擬聘用人員,經人事部門審核不合格、或本人自愿放棄的,按報考該職位考生筆試和面試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依次遞補,參加面試考生全部不合格、或自愿放棄的,不再遞補。
聘用人員應嚴格按聘用合同進行管理。聘用(新參加工作)到我縣事業單位工作的畢業生,按政策規定實行見習期制度,見習期滿并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見習期間考核不合格的,按規定程序和批準權限解除聘用;被正式聘用人員,最低服務年限為3年(含見習期),三年內不得參加其他招考(聘)或提出工作調動等事宜。
同時考取幾個縣或州的考生,可以選擇,但必須在我縣對其考核結束五日內作出選擇,我局將擬聘用人員材料上報州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門后,不再更改。
七、紀律監督
(一)本次招聘工作要嚴格按照《黔東南州事業單位新增人員公開招聘實施細則(暫行)》規定的紀律和要求執行。
(二)用人單位負責人員和招聘工作人員在履行招聘工作的命題、評卷、監考、面試考官、體檢檢查等職責及辦理其他聘用事項時,涉及與本人有應回避的親屬關系或者可能影響招聘公正的,應主動申請回避。
(三)對違反公開招聘紀律的工作人員和應聘人員,視其情節輕重,要按照有關規定進行嚴肅處理。為了維護招聘工作的公正性、嚴肅性、客觀性,凡發現并經查實考生在報名、考試、體檢、考核、聘用等過程中有弄虛作假行為的,取消其聘用資格,并追究相關責任。
(四)本次公開招聘工作接受人大、政協、紀檢(監察)部門監督及新聞單位和社會監督。招聘工作要做到信息公開、過程公開、結果公開,主動接受社會及有關部門的監督。
八、未盡事宜由黃平縣人事勞動和社會保障局負責解釋。
咨詢電話:2469505 縣人事勞動和社會保障局辦公室
監督電話:2469578 縣紀委辦公室
預報名系統:http://huangpingkw.gicp.ne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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