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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港訊 (王衛平 唐光新)3月2日,筆者從黎平縣公安局交警大隊獲悉:為加大對國家工作人員酒后駕車交通違法行為治理力度,該縣出臺強硬舉措,對黨員、公務員酒后駕車等交通違法行為,紀檢監察部門將對其作進一步處理,同時追究該單位主要領導責任。
隨著該縣加強公務用車制度建設的推進,國家工作人員中個人購買并駕駛車輛者逐漸增多,但違規駕車、特別是個別國家工作人員酒后駕車現象仍時有發生。為堅決糾正機關、企事業單位工作人員酒后駕車問題,黎平縣紀委、組織部聯合制定了新措施。
新舉措要求要加強教育嚴格管理,加強聯動,嚴格執法,對酒后駕車的工作人員,將按照《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和《公務員法》規定,給予相應的黨紀政紀處分,并全縣通報。同時,紀檢監察機關和組織人事部門將開展定期不定期的監督檢查,通過網絡、電視新聞媒體對違規行為進行公開暴光,促使黨員干部自覺嚴守規定,杜絕酒后駕駛等交通違法行為的發生,消除社會不良影響,維護國家機關的良好形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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