陳光標陷"詐捐門"山東律師呼吁國家出臺《慈善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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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時間:2011-4-26 14:34:40 來源:中顧法律網
導讀:繼不久前日本、云南之行“高調慈善”引發爭議后不久,“中國首善”陳光標近日再次陷入輿論漩渦。據《中國經營報》4月23日文章,陳光標慈善所涉款項“水分”頗多,指其所捐善款多不實。...

陳光標陷詐捐門,陳光標否認所捐的項目摻水,而作為其事業之本的江蘇黃埔項目也陷入經營困境。陳光標25日通過微博回應,稱報道嚴重歪曲了事實,并通過視頻展示捐款證明。
【中顧法律網】(綜合)繼不久前日本、云南之行“高調慈善”引發爭議后不久,“中國首善”陳光標近日再次陷入輿論漩渦。據《中國經營報》4月23日文章,陳光標慈善所涉款項“水分”頗多,指其所捐善款多不實。
《中國經營報》文章稱,陳光標“首善”之名背后存在諸多疑點,有借慈善名義發展自己企業的嫌疑。文章披露,陳光標曾經捐助的一些項目乃“借公益之名行投資之實”,并稱陳光標在今年年初公布的“捐款成績單”也是漏洞百出,甚至出現偽造受捐單位現象。該文一出即在業界引起嘩然。對此,陳光標一直持否認的態度。
23日下午,陳光標在個人微博上表明態度,稱該報道“嚴重歪曲事實”,是“扼殺善良和愛”的舉動。隨后,陳光標又上傳視頻和相關證書復印件,針對報道中的質疑進行一一駁斥。關于該事件原因,陳光標表示,不排除自己的高調慈善“傷害了某些利益集團而遭詆毀報復”。
一方是媒體列舉數據證其“偽善”,另一方是當事人錄制視頻親力表明清白,陳光標“假慈善”事件陷入撲朔迷局。
對此,著名天使投資人徐小平表示,不管是對于個人還是某些機構來說,誠信都是第一位的。徐小平認為,陳光標僅在微博回應卻不接受公開采訪的“危機公關”,已失了先機,輸掉一分。
知名學者于建嶸則在微博發文稱,公眾應對該事件保持冷靜態度,相關媒體也應核準事實后再做質疑、批評。如果陳光標的慈善之舉沒有所謂的“利用慈善進行經濟或政治交易”,也沒有傷害到受捐人,就應對其“善待”。
質疑陳光標,究竟會否影響中國慈善事業進程?
@王Anson:即使報道屬實,陳光標以慈善為名,大肆摘取政府項目,這樣的PR手段也值得借鑒。只是拜托陳老拍照時換個pose……
@一根煙的魅力:只要陳光標捐過1分錢,他就有資格被尊重。在慈善方面,你、我還有全中國的人民都應該尊重捐款者。有人說他借用慈善之名獲得工程,我想說那是工程招投標方面的事情,不應該拿慈善說事。任何把慈善與罪惡聯系在一起的人,都應該受到道德的譴責。
@起點中文羅立:陳光標卷入詐捐門再次提醒各位,在中國,有錢沒錢都別搞什么慈善。除非你別有目的。好歹人家已經確有證據地捐了7000多萬了好不好。按照中國人說話的習慣,夸張10倍以內都是正常的,這哪里是詐捐?
@梔子花:現在于陳光標,是:他靜默是錯,爭辯是錯,連呼吸都是錯的。他不舉證,有人會說,肯定沒捐,一定有鬼;他舉證了,有人會說,證據不夠,錢也沒那么多。因為,他看起來就不是那種處心積慮的人,肯定沒辦法做到環環相扣的,不比某些假賬真算的“一條龍造假”企業,當然比不上某些巧言令色的記者和某些人了。
律師說法 國家有必要盡快出臺《慈善法》
中顧法律網山東正義陽光律師事務所徐文麗律師在接受記者采訪時表示,從陳光標詐捐事件看出,我國的慈善事業缺乏足夠的公信力和透明度,大家都把錢捐出來,這些錢用在什么地方透明度不夠,這樣就傷害了一些慈善捐贈者的熱情,同時也引發了一些質疑,這對推動慈善事業的發展是不利的。中國的現代慈善事業目前僅處于初級階段,雖有幾個關于公益慈善方面的條例,但《慈善法》至今還未出臺,針對目前我國慈善事業發展現狀與存在的不足,增強慈善機構慈善基金使用的透明度和公信力是慈善事業能否長期健康發展的根本保證,因此國家有必要盡快出臺《慈善法》,以確保慈善事業的健康發展。
就如何進一步推進我國慈善事業健康發展,徐文麗律師建議:首先盡快出臺《慈善法》。我國現有6個關于公益慈善方面的條例,但《慈善法》至今還未出臺。徐文麗律師表示,國家要通過制定《慈善法》,明確慈善組織應當享受的稅收優惠和對慈善財產依法進行管理使用的權利保障機制,解決行政干預慈善法律關系、損害慈善組織和捐款人權益的問題。中顧法律網總編輯徐浩然說:“一個國家慈善事業的發達與否,在于它的法律保障和國家的長期引導。150多年前的北歐就有國家為慈善立法,與歐美國家相比,我們的差距也在六七十年以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