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副局長酒后駕車撞死人逃逸 一審獲刑3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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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時間:2009/5/21 10:03:11 來源:長江商報
荊門市掇刀區交通局原副局長周華酒后駕車撞死一人后逃逸,一審被判3年,周華不服上訴。昨日,記者從荊門市中級人民法院獲悉,該院終審裁定以交通肇事罪判周華有期徒刑3年。
今年47歲的周華案,案發前任掇刀區交通局副局長。2008年11月12日下午,周華酒后駕駛一輛公用桑塔納轎車,沿荊潛公路由掇刀區麻城鎮向荊門城區方向行駛,行至星祺石膏公司門前路段時,與停在公路邊的一輛摩托車相撞,造成摩托車駕駛員張某及其妻子趙某受傷,趙某后經醫院搶救無效身亡。
事發后,周華開著肇事車逃離現場,在207國道復線楊家橋附近被民警抓獲。交警部門認定,周華承擔此次事故的全部責任(本報曾作報道)。
今年3月,一審法院以交通肇事罪判處周華有期徒刑3年。周華不服,提出上訴。他認為,案發時因發病,精神狀態不佳,主觀上并不存在肇事逃逸,不應認定為交通肇事逃逸。近日,荊門市中級人民法院作出終審判決,駁回上訴,維持原判。法院認為,周華違反交通運輸管理法規,酒后駕車發生重大事故,致一人身亡,且交通肇事后逃逸,構成交通肇事罪。原判認定事實清楚,證據確實充分,量刑適當。
(張勇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