黔東南出臺措施保護“侗族大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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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時間:2009-11-15 9:44:15 來源:新華網貴州頻道
據新華網消息 貴州省黔東南苗族侗族自治州近日出臺措施,以加強保護和傳承剛被列入《聯合國人類非物質文化遺產代表作名錄》的“侗族大歌”。
據黔東南州宣傳部副部長范鐘聲介紹,為加強“侗族大歌”的傳承和保護,黔東南州參考了當地鄉規民約,制定了相應的政策法規,以保護侗族大歌的生存載體--具有典型性的侗寨及其整體自然生態環境;建立侗族大歌傳承的鼓勵機制和保護政策;政府有關部門和學者、民間藝術家將一道搶救、搜集和整理侗族大歌資源,籌備以大歌風俗為核心的侗族文化生態檔案館;編寫不同深度的侗族大歌教材,促進其走進當地的中小學音樂課堂。
據介紹,“侗族大歌”今年9月30日被列入了《聯合國人類非物質文化遺產代表作名錄》,聯合國教科文組織保護非物質文化遺產政府間委員會評委認為,侗族大歌是"一個民族的聲音,一種人類的文化"。
然而近年來,在外來文化和市場經濟的沖擊下,侗族大歌賴以生存的經濟基礎和文化土壤遭到前所未有的影響和破壞。許多著名侗族大歌歌手、歌師已年過古稀,侗族青年大多外出打工或在校讀書,侗族大歌正面臨著后繼無人、瀕臨失傳的危險境地。
侗族大歌,侗語稱“嘎老”或“嘎瑪”,意味聲音宏大的歌,它本是侗族多聲部歌的一種,即男女歌隊在鼓樓正式對歌時唱的一種多聲部歌。由于“鼓樓”是侗族村寨的象征,而侗族大歌又貫穿于鼓樓對歌的始終,侗族人便把“嘎老”即“侗族大歌”視為多聲部歌的總稱。
侗族以“飯養身,歌養心”為生活信條,唱歌是侗族人交往的媒介和特有的風俗,又是侗族文化傳承的方式,唱侗歌是侗族個體獲得族群認同的最終方式。侗家自來有這樣的說法:“漢字有書傳書本,侗家無字傳歌聲”、“要做侗家人,先唱侗家歌”。
(婁辰 王橙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