喝藥酒險喪命 法院開庭“考究”證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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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時間:2011/11/6 9:07:40 來源:黔東南信息港
2010年5月9日,在凱里某水泥廠上班的楊勝志及親友等三人飲用藥酒中毒倒下,急救數日才轉危為安。而配制藥酒的藥物與三人中毒造成人身損害的后果是否有直接關系成了本案的關鍵。11月4日,黃平縣法院就是否將制成藥酒的藥物作為證據送檢的問題公開開庭進行了“審理”。
據介紹,2010年5月9日,楊勝志及其妹夫韓福平、妹夫之父韓長生三人飲藥酒后中毒倒下,經送醫院搶救,才撿回了一條命。因制藥酒的藥物為黃平縣野洞河鄉野洞河村衛生室的醫生張定德配制,故楊勝志等三人在病愈后找張定德討要說法,但遭到了張的拒絕。
今年2月1日,三人一紙訴狀,將張定德等告上了法庭,索賠醫療費、住院伙食補助等總計6.8萬余元。楊勝志等人認為,他們遭受的人身損害的后果與服用的藥酒質檢存在因果關系,因而要求對藥物進行司法鑒定,但張定德則另有說法,雙方存在極大的意見分歧。
在11月4日的庭審中,楊勝志等三人稱,2010年4月26日,楊勝志因腰部受傷,在朋友介紹下前往黃平縣一家診所診治。接診醫生張定德簡單詢問了相關病情后,即為楊勝志現場配制了一付草藥,并讓楊泡酒飲用。結果,在5月9日當天,楊勝志等三人一同少量飲用此藥酒(約一兩)后,便出現了四肢麻木、頭暈、胸悶、惡心、嘔吐等劇烈中毒現象。
急救中,楊勝志等三人出現了休克、心臟驟停等現象,后醫院全力搶救,才將三人從鬼門關拉了回來。醫院認為,楊勝志等三人系服用了含有生草烏(俗稱“耗子頭”)的藥酒所引起的急性藥物中毒。為查明中毒真相,楊勝志等三人要求對其急性藥物中毒的人身損害后果與其服用的藥酒之間是否存在因果關系進行司法鑒定。
為了證實自己的說法,楊勝志等當庭出示了凱里市衛生監督局、藥監局以及黃平縣衛生局的調查筆錄,張定德開具的處方簽,證實的實事有:楊勝志等三人服用的藥酒的藥物從張定德處獲得,其中含有劇毒草藥——生草烏等。
張定德在庭審中說,他在給楊勝志抓藥時,曾叮囑楊說每次服用(藥酒)不超過1兩。而另有病人也飲用了同樣的處方的藥酒,但卻安然無恙。“我用藥是符合規范的,符合相關藥典的規定。”張定德說,此外,生草烏在0.3克以上會產生劇毒,在0.3克以下則是安全的。為證實自己的說法,張定德列舉出了證人證言、相關藥典以及“百度百科”詞條關于對生草烏的解釋等證據。
“拿藥物去鑒定,我認為具有不真實性和不完整性,所以,我們不同意拿它去鑒定。”張定德說,而所謂不真實性,是他懷疑楊勝志等人在藥物中添加了一些東西。當天下午4時許,黃平縣法院認為爭議的藥物是本案的一份關鍵證據,作出了支持送檢的“判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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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報訊2010年5月9日下午,凱里3名男子吃飯時飲下少許藥酒后人事不省,并出現休克癥狀。事發后,親屬緊急將他們送入當地醫院搶救。后經醫生不懈的努力,終將三人從“鬼門關”拽了回來。據稱,經醫生初步確認,3人所飲藥酒中含有有毒成份――烏頭堿。
據中毒人員之一的韓某介紹,中毒人員除了他,還有他的父以及“東道主”其舅子楊某。事發當日下午2時許,楊某家兒子過1歲生日,眾親友前去祝福。吃飯時,楊某拿來了一瓶自家泡的藥酒來“嘗一下”,據說它能治“腰饑勞損”,眾人欣然應諾。隨后,楊某給每人各倒了3至5錢,大家便一邊挾著噴香的狗肉,一邊飲酒。
飲下藥酒后,韓父最先有反應,他覺得頭暈,便說回家睡一下。10多分鐘后,韓某與楊某二人,幾乎同時出現舌頭麻、嘴麻等癥狀,繼而又出現了全身麻木、乏力、走不動路等癥狀。
“這酒不對頭,快點打電話喊救護車來……”韓某剛把說完話就昏倒了。隨后,親友緊急把三人送入了凱里四一八醫院。
到醫院時,楊某反應最為嚴重,他已經停止了心跳,但在醫生經過電擊和不懈的努力下,終于將他從“鬼門關”中拽了回來,韓某和其父也相繼脫離了危險。
搶救中,醫生相繼從三病人的嘔吐物中檢測出了有毒成份烏頭堿。據醫生介紹,所謂烏頭堿是存在于川烏、草烏等植物中的主要有毒成份。口服過量可致死。因此,人們在使用含有烏頭堿的中草藥物時,一定要注意用量和應用方法,絕不可用冷水煎服,泡酒飲用,而需要用開水久煎方能解其毒,從而取其治療作用。
據病人家屬回憶,這瓶藥酒是楊某為治療腰疼而泡制的,藥材是半個月前從黃平縣野洞河鄉花20元錢購得,隨后又在黃平縣重安鎮買了散酒泡制而成。
在搶救過程中,凱里警方來到了事發現場進行調查,藥監、疾控、食品藥品等部門也迅速趕到醫院了解情況。目前,3人中毒的具體原因,還需將藥酒帶到相關部門檢驗才可下定論。(李林 楊帆 羅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