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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第五生態環境保護督察組向我省轉辦信訪舉報件和下沉督察指出問題后,黔東南州委、州政府高度重視,多次召開專題會議對推動中央環保督察反饋問題整改進行安排部署,嚴格按照中央環保督察組和省整改要求,念好“細、實、督、嚴、源”五字經,扎實推進中央環保督察反饋問題整改。
念好“細”字經。對督察反饋及自查梳理的突出問題,從嚴從實從快制訂整改工作方案,按照“一案一策”的原則,逐條逐項制定細化整改方案,提出切實可行的整改措施,明確整改任務書、路線圖、時間表、責任人,對每個反饋意見建立整改工作臺賬,全面實行銷號管理,一項一項抓好整改落實。按照“一個問題、一個整改方案、一抓到底”的原則,制定單項問題整改方案,細化工作目標和進度,倒排工期,掛圖作戰確保按時完成整改任務。
念好“實”字經。堅持問題導向,對中央督察發現問題、省掛牌督辦問題、群眾反映強烈問題和自查自糾問題實行臺賬式、清單式管理,逐一細化整改措施,逐件明確整改責任,逐一整改銷號。通過實地查驗、部門會商、領導研究、專家會診等措施,制定細、準、實的整改措施,做到抓緊整改、全面整改、徹底整改。堅持實事求是,對能夠立即解決的,立行立改、長期堅持;對需要階段推進的,立即著手、限時整改,穩步推進,確保在規定時限內取得階段性成果;對需要長期整治的,集中力量攻堅克難,持續推進,確保整改工作有力有效開展。
念好“督”字經。加大對各縣市各部門整改落實工作的督導檢查力度,制定督導檢查工作方案,實行掛賬督辦、專案盯辦、跟蹤問效、明察暗訪等方式,定期調度進展情況。建立督察整改工作督辦調度機制,實行周調度、周通報、月交賬制度,明確具體的銷號標準和程序,實行嚴格的銷號制度,及時掌握整改工作進展情況。對整改進度滯后的,綜合采取通報約談、曝光監督、掛牌督辦、追責問責等手段,扎實推進督察整改。
念好“嚴”字經。對中央環保督察組發現的問題,以及其他損害生態環境的問題,按照有關規定嚴格追究有關單位和相關責任人的責任;情節嚴重的,依法依紀依規追究法律責任和黨紀政紀責任;對典型案件公開進行通報。制定印發了《黔東南州黨政領導干部生態環境損害責任追究實施細則(試行)》《黔東南州環境保護“黨政同責”和“一崗雙責”責任制》《黔東南州生態文明建設目標考核辦法》等,構建較真碰硬、嚴肅問責的環保責任機制。同時,進一步強化問題整改責任追究,對履職不到位、責任不落實、問題整改不力,甚至敷衍塞責、弄虛作假、拒不整改的單位或個人,嚴肅追究其責任,倒逼整改到位。
念好“源”字經。堅持以中央環境保護督察反饋問題整改為突破口,在解決具體環保突出問題帶動面上工作的同時,深挖環境問題背后的深層次原因,舉一反三,著力從源頭預防、過程控制、后果嚴懲三個方面著手,全面查找工作中存在的薄弱環節,找準問題癥結,不斷健全生態文明建設和環境保護工作長效機制。建立健全生態環境保護督察、最嚴格的環境監管、環境保護資金投入、生態環境損害賠償等方面的長效機制。(王君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