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拘留!行政拘留!治安罰款!
這是 11 個非法越境前往緬甸務工的畢節人被抓獲后受到的不同處罰。
近期,畢節七星關警方重拳出擊開展打擊偷越國邊境違法犯罪專項行動,重點打擊從東南亞偷、私渡回國以及與偷、私渡相關聯的違法犯罪活動,查處了 11 名涉嫌偷越邊境的違法犯罪嫌疑人。
抓獲的越境者
11 月中旬,七星關區居民涂某、劉某、常某、羅某、張某、王某等 11 人在云南省孟連縣附近中緬邊境非法出入國境時,被云南警方查獲。12 月 6 日,通過所隊協作、警種聯動,在特巡警、治安、禁毒等部門及鴨池、生機、清水鋪等派出所的大力支持下,畢節市公安局七星關分局出入境大隊立即對該案展開調查。
經查,今年 3 月份以來,涂某、劉某、常某、羅某等人在高額報酬的利誘下,非法越境前往緬甸務工,11 月中旬,當涂某、劉某、常某、羅某等人偷渡回國,在云南省孟連縣邊境非法入境時,被當地公安機關查獲。涂某、劉某、常某、羅某等人對非法越境的違法犯罪事實供認不諱。
涂某因吸食毒品且多次偷越國境,被公安機關依法刑事拘留;
劉某、常某、羅某等 3 人因吸食毒品被公安機關依法處以行政拘留 15 日;
張某、王某等 7 人被依法處 2000 至 5000 元不等的罰款。
畢節市公安局七星關分局出入境大隊負責人介紹,涂某等違法犯罪嫌疑人在疫情防控期間,無視國家關于出入境管理的法律法規,其非法入境的行為給疫情防控工作及人民群眾生命安全、身體健康帶來了諸多隱患。雖然國內疫情防控工作取得階段性成效,但是全球疫情依舊十分嚴峻,疫情防控工作是每個公民的責任,即是對自己負責,亦是對他人生命財產的安全負責,請遵守國家出入境管理規定,走合法通道,辦理合法的出入境手續,才是保障自身安全的最好捷徑。
法律鏈接: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
第三百二十二條【偷越國(邊)境罪】違反國(邊)境管理法規,偷越國(邊)境,情節嚴重的,處一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處罰金;為參加恐怖活動組織、接受恐怖活動培訓或者實施恐怖活動,偷越國(邊)境的,處一年以上三年以下有期徒刑,并處罰金。
第三百一十八條【組織他人偷越國(邊)境罪】組織他人偷越國(邊)境的,處二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處罰金;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處七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無期徒刑,并處罰金或者沒收財產:
(一)組織他人偷越國(邊)境集團的首要分子;
(二)多次組織他人偷越國(邊)境或者組織他人偷越國(邊)境人數眾多的;
(三)造成被組織人重傷、死亡的;
(四)剝奪或者限制被組織人人身自由的;
(五)以暴力、威脅方法抗拒檢查的;
(六)違法所得數額巨大的;
(七)有其他特別嚴重情節的。
犯前兩款罪,對被組織人有殺害、傷害、強奸、拐賣等犯罪行為,或者對檢查人員有殺害、傷害等犯罪行為的,依照數罪并罰的規定處罰。
第三百二十一條【運送他人偷越國(邊)境罪】運送他人偷越國(邊)境的,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處罰金;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處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處罰金:
(一)多次實施運送行為或者運送人數眾多的;
(二)所使用的船只、車輛等交通工具不具備必要的安全條件,足以造成嚴重后果的;
(三)違法所得數額巨大的;
(四)有其他特別嚴重情節的。
在運送他人偷越國(邊)境中造成被運送人重傷、死亡,或者以暴力、威脅方法抗拒檢查的,處七年以上有期徒刑,并處罰金。
犯前兩款罪,對被運送人有殺害、傷害、強奸、拐賣等犯罪行為,或者對檢查人員有殺害、傷害等犯罪行為的,依照數罪并罰的規定處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