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鎮市人民檢察院提起公訴的宋洪武受賄案一審開庭
2020年9月27日,貴州省清鎮市人民法院一審公開開庭審理貴州現代物流產業(集團)有限責任公司原董事長助理、貴州省物資現代物流集團有限責任公司原黨委書記、董事長宋洪武(正縣級)受賄罪一案。清鎮市人民檢察院派員出庭支持公訴,被告人宋洪武及其辯護人到庭參加訴訟。
清鎮市人民檢察院起訴書指控:被告人宋洪武利用擔任貴州飯店國際會議中心有限責任公司董事長助理、貴州旅游發展有限責任公司經理等職務上的便利,為他人謀取利益,非法收受他人財物,數額巨大,依法應以刑法第三百八十五條第一款追究刑事責任。
庭審中,檢察機關采用了多媒體示證方式出示相關證據,被告人宋洪武及其辯護人進行了質證,控辯雙方充分發表意見,宋洪武進行了最后陳述并當庭表示認罪悔罪。庭審最后,法庭宣布休庭,擇期宣判。
銅仁檢察機關依法對張金乾決定逮捕
銅仁市人民防空辦公室原黨組成員、副主任張金乾涉嫌受賄罪一案,由銅仁市監察委員會調查終結,移送檢察機關審查起訴。經銅仁市人民檢察院指定,由銅仁市江口縣人民檢察院審查起訴。日前,銅仁市江口縣人民檢察院依法以涉嫌受賄罪對張金乾作出逮捕決定。案件正在進一步辦理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