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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月14號,貴陽的小朱通過微信租了一輛房車,自駕去了西藏旅游。8月2號他回到貴陽想要退車時,租車方卻不同意他退車,這究竟是怎么回事呢?

8月2號晚上8點,在貴陽市云巖區連平路附近的一個停車場,記者見到了小朱一行人。小朱說,他們剛從西藏回來,為了解決退車的事情,連家都沒回。

小朱告訴記者,當時因為出發得比較匆忙,所以取到車以后并沒有仔細檢查車況。沒想到在他們出發后的第二天,車輛就出現了問題。

小朱:我們開走第二天,車子就出現了變速箱報警,溫度過高。租車方說沒問題,讓我們停一會再走,停了一會就沒有提示了。小朱就這樣一路向西藏行駛。

沒想到小朱來到西藏后,房車再一次出現了問題。

小朱:開到西藏的申扎縣,房車又出現了問題,我們去修理廠修,修理工說的是噴油嘴噴不了油,是自然老化。小朱說,當時他將這一問題向租車方反映,對方表示讓小朱先進行維修,如果是自然老化,租車方將會負責。于是小朱便墊付了9000元,更換了噴油嘴。

20天的自駕旅行,算上租車費和維修費小朱一行人總共花了3萬1千元可是當他們回到貴陽后,租車公司卻不答應退錢了。

小朱告訴記者,他們回到貴陽后,對方以驗車發現輪胎有傷痕為由,不退還他們定金以及墊付的維修費用。現在,小朱希望對方能夠退還他的定金、墊付的維修費用以及剩余5天的租金總計2萬2千元。為了了解具體情況,記者電話聯系上了這家名為東莞市欣新房車有限公司的負責人譚先生。
東莞市欣新房車有限公司負責人譚先生:我不是不退他錢,他只要把出現問題的輪胎和尾氣管以及其他問題處理了就行,我也不要他給我錢,我就要他給我修好。聽到對方的答復,小朱并不認可。小朱覺得自己只是正常行駛,輪胎即便有磨損,也是正常的消耗,既然租了車就不會停著不動。對于輪胎是否為自然磨損,雙方出現了分歧,事情一時陷入了僵局。

最終,經過記者協調,雙方達成一致,東莞市欣新房車有限公司的負責人譚先生退還小朱19000元,小朱表示接受,并表示就當花錢買了個教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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