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聞熱線:0855-8222000
近日,貴州省工業和信息化廳、貴州省財政廳聯合印發通知,滿足四項條件的貴州省新能源汽車可以按要求申報2019年度新能源汽車推廣應用省級補助資金。
申報本次省級補助資金清算的新能源汽車應滿足以下四個條件:
(一)2015年1月1日至2017年12月31日在貴州省購買并首次注冊登記的新能源汽車。
(二)所申報車輛列入工業和信息化部《新能源汽車推廣應用推薦車型目錄》或《節能與新能源汽車示范推廣應用工程推薦車型目錄》。
(三)非個人用戶購買的新能源汽車截至2019年12月31日累計行駛里程已達到3萬公里(作業類專用車除外)。
(四)所申報車輛尚未獲得省級補助資金。
通知明確,各市(州)、貴安新區新能源汽車推廣應用工作牽頭單位會同有關部門按程序對申報材料進行認真審核,嚴格把關,匯總本地區的申報材料后,于2020年3月31日前通過貴州省工業和信息化項目網上管理系統填報資金申請信息,上傳相關附件,同時報送一份清算資金申請紙質材料和電子版至省工業和信息化廳。
通知強調,其他申報條件、要求、程序及附件等按照黔經信裝備〔2018〕6號規定執行。本次清算為最后一次清算,如本次未申報或申報但不符合有關規定未通過審核的,以后年度不再清算。
附件:關于印發2017年貴州省新能源汽車推廣應用省級補助申報指南的通知.pdf
2019年度貴州省新能源汽車推廣應用省級補助資金申請表(機動車所有人).xls
凡本網注明“來源:黔東南信息港”的所有作品,均為黔東南信息港合法擁有版權或有權使用的作品,未經本網授權不得轉載、摘編或利用其它方式使用上述作品。已經本網授權使用作品的,應在授權范圍內使用,并注明“來源:黔東南信息港”。違反上述聲明者,本網將追究其相關法律責任。
凡本網注明“來源:XXX(非黔東南信息港)”的作品,均轉載自其它媒體,轉載目的在于傳遞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網贊同其觀點和對其真實性負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