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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月27日,接到車主楊某報警稱:昨日晚上21時許,他將車停在貴陽市白云區艷山紅鎮云環路一小區路邊鎖好離開,第二天早上7點鐘開車時,發現該車輛的后擋風玻璃被損壞,放在車內的手機、手機充電器、香煙、酒等物品被盜走,損失總價值3000元錢;2月16日晚上20時,劉某某將車停放在白云區同心路加油站,第二天下午17時發現車輛車窗被砸,車內5000元現金被盜……
經大量分析研判和調查走訪后,偵查員發現一名貴州黔西籍男子李某具有重大嫌疑,經過調查核實得知:該男子名叫李某(男,19歲,貴州黔西縣人)長期流竄在白云區周邊,有盜竊前科,曾因砸車窗盜竊被白云公安分局打擊處理過,2019年4月李某被白云區人民法院判處有期徒刑9個月,2020年1月刑滿釋放。

出獄后,李某沒有回家,也沒有悔過自新,而是仍然一直流竄在白云區周邊。
2月18日凌晨1點30分,專案組得到線索:犯罪嫌疑人李某出現在白云南路附近,專案組民警火速趕赴該處將正在用螺絲刀撬車窗玻璃的的犯罪嫌疑人李某當場抓獲。

經審問,犯罪嫌疑人李某對在1月27日白云區艷山紅鎮云環路實施撬砸車窗盜竊和2月16日同心路加油站實施撬砸車窗盜竊的犯罪事實供認不諱,同時交代了其2020年1月份出獄以來流竄到在白云轄區云環路、朝陽路、白云南路、同心路等地段,利用疫情期間大家居家不外出的機會瘋狂作案20起的犯罪事實。 目前,犯罪嫌疑人李某因涉嫌盜竊已依法刑事拘留,案件還在進一步深挖辦理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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