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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新網11月6日電 據日本共同社報道,關于韓國原慰安婦等要求裁定2015年達成的日韓共識違憲的訴訟,韓國外交部官員5日透露已于6月向憲法法院提交意見書,稱日韓共識不具有法律約束力,要求駁回原告的訴求。

資料圖:韓國“分享之家”前的慰安婦銅像。 中新社發 吳旭 攝
據該官員透露,意見書指出,日韓共識是“不具有法律約束力的政治共識”,不能稱之為行使公權,也沒有侵害原慰安婦的憲法權利。
另一方面,意見書也認為共識存在不完善之處,例如“未反映慰安婦受害者等的意愿等,在手續、內容方面有諸多問題”、“無法真正解決慰安婦問題”。
在韓國的樸槿惠前政府時期達成的日韓共識確認慰安婦問題得到“最終且不可逆的解決”,但現任總統文在寅基于對共識談判的驗證表示“憑借該共識無法解決慰安婦問題”。
韓國外長康京和也于去年6月就任時在國會人事聽證會上指出,共識“不具有法律約束力”。
原慰安婦及遺屬等共計約40人于2016年3月向韓國憲法法院提起訴訟,理由是憲法規定的損害索賠權等權利因日韓共識受到侵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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