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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網訊 12月6日23時59分,黔東南州公安局交警支隊高速三大隊隊值班民警歐齊澤接報警人電話報警稱:“一車牌為貴D的小型轎車在從思南縣往鎮遠縣駕駛途中,行駛至106KM處時,碰撞護欄,有一人受傷嚴重,請派員出警處置。”接警后值班民警立即通知鎮遠縣120急救中心,同時副大隊長楊俊帶領民警謝景、歐齊澤、周清立即出警趕赴現場處置,并致電高速路政、應急部門前往處置。
經初步勘查,2017年12月6日23時50分,貴州省龍里縣洗馬鎮龍場村上寨駕駛人姜某駕駛的小型普通轎車(核載:7人,實載:6人),沿思劍高速由思南往鎮遠方向行駛,車輛行駛至思劍高速116KM處時,車輛碰撞護欄,發生交通事故。經現場醫務人員鑒定,車內一名乘車人已經當場死亡,另一乘車人不同程度受傷,貴D號小型普通轎車受損嚴重。

后在案件辦理過程中,經詢問得知,姜某并未采取長下坡路段有效的減速措施,直至抵達減速帶時任然用100碼的速度通過,在連續四個減速帶后,車輛因沒有及時減速,造成車輛連續多次碰撞護欄的交通事故,乘車人因車輛旋轉打滑,碰撞防護欄,被甩出車外。車內另一名乘車人手、頭部受傷,被甩出車外的乘車人年僅23歲,在睡夢中,結束了自己短暫的生命。駕駛人姜某也因無力償還交通事故賠償金,正在等待法院的傳單。
目前案件正在辦理中,截止至12月15日,案件偵辦告一段落,民警核實姜某最后一份材料時,姜某表示自己已經三天沒有吃飯,整個人情緒非常低迷,高速公路駕車不謹慎,超速行駛造成如此重大的后果是姜某沒有預料到的,在看守所里,他流下了悔恨的淚水。(黔東南州公安局交警支隊高速三大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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