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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內容包括培育市場供應主體、鼓勵住房租賃消費、完善公共租賃住房、支持租賃住房建設、加大政策支持力度、加強住房租賃監管六個方面。
《通知》明確,鼓勵住房租賃企業通過租賃、購買等方式多渠道籌集房源,推進住房租賃企業規模化經營、機構化發展,積極從事中小戶型、中低價位的住房租賃經營服務,提高規范化、專業化水平,滿足不斷增長的住房租賃需求。支持貴陽市完善“房屋銀行”等租賃模式,積極培育經營住房租賃的企業,實現管理方式企業化、運作方式市場化,賦予住房租賃市場新的生命力,提高房屋租賃管理水平。
同時,鼓勵房地產開發企業利用已建成住房或新建住房開展租賃業務,支持有條件的房地產開發企業改變經營方式,從單一的開發銷售向租售并舉模式轉變,逐步建立開發與租賃一體化、專業化的運作模式。
明確規范住房租賃中介機構。盡快建立房地產經紀機構和人員信用檔案及公示平臺,實行房地產經紀機構執業信用情況的收集和報送制度。
此外,落實鼓勵個人出租住房的優惠政策,鼓勵個人依法出租自有住房。落實營改增關于住房租賃的有關政策,對個人出租住房的,由按照5%的征收率減按1.5%計算繳納增值稅;對個人出租住房月收入不超過3萬元的,2017年底之前可按規定享受免征增值稅政策。
而在完善公共租賃住房方面,《通知》除了明確推進公租房貨幣化,還要求提高公租房運營保障能力,把公租房保障范圍擴大到非戶籍人口,在城鎮穩定就業的外來務工人員、新就業大中專畢業生和青年醫生、青年教師等專業技術人員,凡符合當地城鎮居民公租房準入條件的,應納入公租房保障范圍。(沈麗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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