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打響改革攻堅“當頭炮”下好依法治省“先手棋”
剛剛過去的2016年,是貴州地方立法史上極其重要的一年。中共貴州省委出臺《關于進一步加強和改進地方立法工作的意見》,在貴州歷史上是首次;九市州獲得地方立法權,全省立法主體增至41個,貴州地方立法新格局形成;《貴州省地方立法條例》修改通過,8個市州《立法條例》獲批準通過,貴州省地方立法“引擎”升級……
“十三五”開局之年,貴州地方立法步入了新格局,站上了新起點。省人大及其常委會在省委領導下,鉚足“開局就是決戰、起步就要沖刺”的勁頭,圍繞全省中心工作不斷加強和改進地方立法,為貴州改革攻堅打響了“當頭炮”,為貴州依法治省下好了“先手棋”。
——制定出臺《貴州省大扶貧條例》、修改《貴州省扶貧資金審計條例》,為大扶貧戰略行動提供法治保障。
作為全國貧困人口最多、貧困面最大、脫貧攻堅任務最重的省份,貴州在全國率先出臺實施大扶貧條例,從法律上對扶貧重大問題予以規范,受到各方好評,得到中央政治局委員、國務院副總理汪洋高度肯定,被稱為“善于用法治思維和法制方式推進扶貧工作的典范”。
大扶貧條例施行雖然只有兩個多月,但基層已經感受到法治力量帶來的變化。“以前群眾會認為,誰和干部關系好,扶貧資金項目就給誰。大扶貧條例出臺施行后,群眾都知道了脫貧摘帽是依法進行的。”仁懷市人大常委會副主任、市脫貧攻堅指揮部副指揮長呂恩告訴記者。
——制定出臺《貴州省大數據發展應用促進條例》,為大數據戰略行動提供法治保障。
貴州把大數據作為“十三五”時期加快發展的戰略引擎,在大數據發展領域先行先試,多個方面保持較為突出的先行優勢。省人大常委會按照科學立法和急用先立的原則,于2016年1月在全國率先出臺《貴州省大數據發展應用促進條例》,填補了現行法律法規空白。作為貴州2016年和“十三五”時期第一部出臺的地方性法規,《貴州省大數據發展應用促進條例》也推動我省地方立法實現了“開門紅”。
自2016年3月施行以來,該《條例》在法治軌道上推進大數據發展應用的成效明顯。例如其著力推動的數據共享開放,已經有落地成果。12月30日,“云上貴州”共享平臺運行,貴州政府數據“聚通用”實現全國領先。
——圍繞大生態、大旅游、大健康等加強立法,為貴州做強長板提供法治保障。
制定出臺《貴州省大氣污染防治條例》、《貴州省水資源保護條例》、《貴州省水利工程管理條例》3部地方性法規,進一步建立完善貴州生態文明制度的“四梁八柱”。修改《貴州省旅游條例》,將全域旅游納入地方性法規,為貴州正在大力推進的全域旅游“護航”。制定《貴州省老年人權益保障條例》,在進一步健全完善保障規定的同時,將醫養結合納入地方性法規,用法治手段推動大健康產業發展。
——加強人民代表大會制度建設立法,為人大換屆選舉和人大自身建設提供法治保障。
在貴州省市縣鄉三級人大換屆選舉工作即將全面鋪開之前,省人大常委會修改了《貴州省實施<中華人民共和國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和地方各級人民代表大會代表法>辦法》、《貴州省各級人民代表大會代表選舉條例》,制定出臺了《貴州省鄉鎮人民代表大會工作條例》,為確保人大換屆選舉、加強我省人大工作提供了法治保障。
2016年,省人大及其常委會新制定法規9件、修改法規7件、批準法規17件、廢止法規5件,“是立改廢數量較多、質量較高的一年。”在省人大常委會法工委主任路良看來,“貴州雖然經濟還比較落后,但地方立法不落后。”
“貴州地方立法工作取得新進展,根本在于堅持黨委領導立法,強化人大主導立法,從貴州實際出發,堅持戰略導向、需求導向、問題導向推進立法。”省人大常委會黨組書記、副主任張群山說,要繼續發揚好經驗好做法,進一步加強和改進貴州地方立法工作,為依法治省做出更加積極的貢獻。(記者 陳曦 實習生 雷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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