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貴州省政府辦公廳近日印發相關方案,要求以制度政策整合為切入點,以市級統籌為基礎,推動城鄉居民基本醫療保險制度實現覆蓋范圍統一、籌資政策統一、保障待遇統一、醫保目錄統一、定點管理統一、基金管理統一。貴州省城鎮居民醫保繼續實行市(州)級統籌。新農合2018年1月1日前完成市級統籌,縣級新農合歷年結余基金2017年12月底前全部歸集市(州)。
方案要求,原則上從2018年度開始,各統籌地區城鄉居民實行統一的個人繳費標準和各級財政補助政策,學生、兒童與成人繳費標準一致。建立個人繳費標準與城鄉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相銜接的動態調整機制。
方案要求,2017年9月底前,各統籌地區制定出臺本統籌地區城鄉居民大病保險保障政策。在基本醫療保險支付范圍基礎上,進一步擴大大病保險的支付范圍,對城鄉困難群體降低起付標準、適當提高支付比例,不斷提高保障水平。2017年10月底前制定全省統一的醫保目錄,2018年1月1日起執行統一的醫保目錄。
與此同時,非公立醫療機構與公立醫療機構實行同等定點管理政策。各統籌地區要將政府辦基層醫療機構及社會資本舉辦的承擔基本醫療衛生服務的社區衛生服務機構納入城鄉居民醫保定點管理。2017年6月底前制定全省統一的定點醫療機構管理指導意見。(記者李驚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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