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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網訊 2017年,錦屏縣以農村學前教育階段家庭經濟困難兒童為重點,及時出臺營養改善計劃實施方案,通過精準定位部門職責、精準明確受益對象、精準匹配項目資金、精準管理財務收支、精準組織供餐模式的方式,在提高農村兒童營養健康水平的同時,逐步加快“義教普十五”和“打贏脫貧戰”實施步伐。
成立縣級“計劃”工作領導小組,將任務細化分解為12項內容,通過嚴格把好“六關”(配套政策出臺關、“計劃”組織實施關、食品安全監管關、財經紀律審計關、風險防控預警關、輿論引導宣傳關),確保“計劃”在政策制定、部門協作、食品安全、資金管理、廉潔自律、宣傳教育各個環節順利實施。
明確以錦屏縣城以外的農村公辦學前教育機構和經教育部門批準取得辦學許可證的農村民辦普惠性學前教育機構就讀的兒童,為農村學前教育兒童營養改善計劃(以下簡稱“計劃”)的受益對象。
自2017年春季學期起,按照“家庭負擔為主,政府補貼一點,社會支持一點”(學前教育兒童在園就餐費用主要由家庭承擔;按每生每天3元,全年兒童按在園200天計算,每生每年補助600元,省、州、縣三級財政按4:3:3的比例共同承擔;倡導社會捐贈,接受社會各界人士對“計劃”工作的資助)的方式實施“計劃”。
嚴格實施“一園一賬”“校財局管”報賬制,實行分賬核算,集中支付,專款專用,節余留用。認真督察學前機構做好“計劃”食譜和資金使用公示,建立“三嚴禁”(嚴禁直接發放給兒童個人和家長,嚴禁用于補貼教職工伙食和其他公用經費支出,嚴禁出現克扣、截留、套取、擠占和挪用資金的行為)資金管理制度,確保國家補助資金足額用于為兒童提供等值優質食品。
有供餐條件的學前教育機構,由所屬食堂供餐;部分沒有供餐條件的邊遠鄉村學前教育機構,可就近依托義教階段學校參照義教供餐模式進行供餐;沒有供餐條件的山村幼兒園,可在確保食品安全的前提下,采取家庭托餐或向兒童提供牛奶、雞蛋等成品的方式供餐。食堂供餐、家庭托餐、提供成品方式供餐的學前教育機構采取的供餐方式必須報縣級教育、市監、衛生等部門批復后實施。(鄧金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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