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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前,記者從貴州省水庫和生態移民局獲悉,為嚴格落實中央易地扶貧搬遷建檔立卡貧困人口住房建設面積標準,防止貧困戶因搬遷舉債、因搬遷而難以脫貧,貴州省制定了住房建設強制標準,規定城鎮人均住房面積不超過20平方米,中心村和移民新村人均住房面積不超過25平方米,各地在實施過程中不得變相擴大建設面積和提高建設標準。
今年4月,省易地扶貧搬遷指揮部片區工作組赴8個市州43個縣(市)175個安置點開展2016年易地扶貧搬遷工程住房面積專項督查,發現 175個安置點中有17個安置點存在超面積情況,人均超面積9.8平方米,涉及3688戶。目前,涉及超面積的17個安置點正在按照指揮部的要求進行清理整改。
省水庫和生態移民局相關負責人介紹,今年1月,省政府辦公廳印發《貴州省2016年易地扶貧搬遷工程實施方案》,明確了住房建設指導標準。 3月22日,省易地扶貧搬遷指揮部將這一指導標準修訂為強制標準,作為“不能突破的紅線”。對擅自擴大住房建設面積的,將按照有關規定和程序嚴格問責,并要求安置點抓緊開展項目清理,按照分類指導的辦法對超面積建設進行整改。(記者 樊園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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