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昨日下午,貴陽市公安局召開新聞發布會,向社會公布從即日起,《貴陽市舉報毒品違法犯罪獎勵辦法(試行)》正式實施。市民舉報走私、販賣、運輸、制造毒品500克以上的案件線索,一次性獎勵與超過500克后的追加獎勵合計最高可達5萬元;對一次舉報多條案件線索的累計獎勵最高不超過10萬元。
原有獎勵標準過低
新辦法激發群眾積極性
2014年10月,貴陽市禁毒人民戰爭動員部署大會召開,明確提出了黨政主責、社會共治的工作方針,給出了“明確一個方針、轉變兩個路徑、筑好四張網、做好十項工作”的工作路徑,并提出了“一年建機制、兩年見成效、三年出拐點”總的工作目標。
2006年2月1日,貴陽市頒布實施了《貴陽市舉報毒品違法犯罪獎勵暫行辦法》,但其在受獎條件、獎勵標準等方面已不再適應當前的禁毒工作。尤其是獎勵標準對比現在群眾的收入水平已經明顯過低,不利于調動群眾舉報毒品違法犯罪的積極性,制約了當前禁毒人民戰爭的深入推進。
2015年11月,相關社情民意調查結果顯示,群眾知曉禁毒舉報方式的比例僅為33.84%、知曉舉報毒品違法犯罪有獎的比例僅占44.03%。今年是禁毒人民戰爭“見成效”的一年,為廣泛發動群眾積極參與到打擊毒品違法犯罪的行動中來,市禁毒委在原《暫行辦法》的基礎上,重新修訂了《貴陽市舉報毒品違法犯罪獎勵辦法》,并于即日起正式實施。
新辦法這些細節你要了解
解讀之一:關于舉報人
舉報人是指發現毒品違法犯罪線索后,向貴陽市各級公安機關、各級政府禁毒部門以及其他專門機關進行舉報的人員,或者對本市公安機關抓獲毒品違法犯罪人員、偵破毒品案件、預防制止毒品犯罪行為給予直接幫助的人員。
需要說明的是,舉報人不包括在執行公務活動、履行禁毒工作職責中發現毒品違法犯罪的公職人員,或者接受專門機關委托從事禁毒工作的其他人員。正在被偵查、調查或者被司法機關羈押的人員,以及其他被公安機關監管的特定對象檢舉、揭發他人從事毒品違法犯罪活動的,不適用新辦法。
解讀之二:關于毒品
新辦法所指的毒品包括下列涉毒物品:
(一)鴉片、海洛因、甲基苯丙胺、嗎啡、大麻、可卡因以及國家規定管制的其他能夠使人形成癮癖的麻醉藥品和精神藥品;
(二)罌粟、大麻等毒品原植物;
(三)國家規定管制的易制毒化學品。
新辦法所指的毒品違法犯罪是指由公安機關管轄的,依據《刑法》、《治安管理處罰法》、《禁毒法》和《貴州省禁毒條例》等法律法規的規定,依法應當追究刑事責任或者給予公安行政處罰的行為。
一次舉報多條線索,累積獎金10萬封頂
對舉報吸食、注射毒品的,每查獲1名吸毒人員獎勵500元,一次最高獎勵不超過3000元。
對舉報走私、販賣、運輸、制造毒品的,按照下列標準進行獎勵:繳獲毒品不滿1克的,獎勵1000元;繳獲毒品1克以上不滿10克的,獎勵2000元;繳獲毒品10克以上不滿50克的,獎勵3000元;繳獲毒品50克以上不滿200克的,獎勵5000元;繳獲毒品200克以上不滿500克的,獎勵8000元;繳獲毒品500克以上的,除一次獎勵10000元外,對超出500克部分,每超出1克追加獎勵20元,獎勵合計最高不超過50000元。
對舉報非法種植毒品原植物的,按照下列標準進行獎勵:查獲罌粟500株以上不滿3000株或者大麻5000株以上不滿30000株的,獎勵2000元;查獲罌粟3000株以上或者查獲大麻30000株以上的,獎勵5000元。
對舉報在逃毒品犯罪嫌疑人的,按照下列標準進行獎勵:屬于一般毒品案件在逃犯罪嫌疑人的,獎勵2000元;屬于重大毒品案件在逃犯罪嫌疑人的,獎勵5000元;屬于特大毒品案件在逃犯罪嫌疑人的,獎勵8000元。
對一次舉報多條毒品違法犯罪線索,經公安機關查證后涉及多起毒品違法犯罪案件的,分別按照本辦法規定的獎勵標準累計獎勵,累計獎勵的獎金數額最高不超過100000元。
舉報需謹慎 自身安全放第一
目前,貴陽市公安機關共設立29臺毒品違法犯罪舉報電話,29個網絡舉報平臺,實現了舉報渠道,舉報平臺的全覆蓋。
貴陽市公安局24小時舉報毒品違法犯罪電話有:市局110報警平臺,市局禁毒支隊電話:0851-86763517、0851-86797760;網絡舉報平臺有貴陽公安為民網,微博舉報平臺為“貴陽禁毒”,信函郵寄地址為貴州省貴陽市公安局禁毒支隊。
特別是一些特殊情況,群眾在保證自身安全的情況下,發現對于正在進行的毒品違法犯罪活動,可以通過較為隱蔽的手機錄制、拍照等方式將證據、舉報內容直接發送至相應的網絡郵箱、微博、微信等平臺。公安執法部門一定會保護舉報人的隱私。
舉報獎勵由公安機關負責向舉報人兌現。舉報人自收到公安機關領取獎勵通知后,應當在30日內攜帶本人有效身份證件原件到公安機關領取獎勵。舉報人本人無法親自到場領取獎勵的,可以委托他人代為領取,也可以要求公安機關將獎勵款項存入指定的銀行賬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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