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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華社海牙3月21日電(記者劉芳)設在海牙的國際刑事法院21日宣布判決稱,剛果(金)前副總統讓—皮埃爾·本巴在中非共和國沖突期間犯有戰爭罪和反人類罪。
判決稱,“剛果解放運動”戰斗人員在2002至2003年的中非共和國行動中,實施了許多針對平民的謀殺、強奸、劫掠罪行;本巴身為軍事指揮官未予制止,犯有戰爭罪和反人類罪。
本巴于1962年11月生于剛果(金),于1998年建立反政府武裝組織“剛果解放運動”。2002年10月,與剛果(金)相鄰的中非共和國爆發武裝沖突,時任中非共和國武裝部隊總參謀長的博齊澤試圖推翻時任總統帕塔塞。應帕塔塞要求,本巴派出“剛果解放運動”約1500名軍人進入中非。
本巴曾于2003年至2006年擔任剛果(金)過渡政府副總統,2006年總統選舉失利后當選議員。2007年3月,本巴衛隊同政府軍激烈沖突,同年4月,本巴流亡歐洲。2008年5月,國際刑事法院簽發對本巴的逮捕令,本巴隨后在比利時被捕,并于同年7月被移交給國際刑事法院。
國際刑事法院將在進一步聽證后宣判對本巴處以何種刑罰。按規定,國際刑事法院可判處的有期徒刑最高刑期為30年,對極為嚴重的犯罪可判處終身監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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