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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網訊 1月31日,劍河縣南明鎮11位農民工將寫著“法援為民伸張正義,援助弱勢排憂解難”的錦旗贈給劍河縣司法局,感謝該局法律援助工作者盡心盡責幫助他們成功追索回他們的勞務“血汗錢”,讓他們能夠安安心心過新年。
據了解,諶某、龍某是2013年南明鎮圭平響水洞至漂寨水利工程的包工頭,在該水利工程未動工前,包工頭諶某親自到該水利工程附近的永興、岑戈等村聯系楊某、周某等11位村民為其進行修建,并向農民工承諾,每人每天150元報酬,還承諾施工期間對提供勞務的民工可以提前預資工資,于是每位農民工都很賣力的干活,使得在2013年11月底圭平響水洞至漂寨的水利工程竣工。
該工程竣工后,包工頭諶某卻背信承諾,僅支付民工部分勞務報酬。2014年該鎮發生歷史以來特大洪災,致使該水利工程部分水溝被沖垮,必須進行返工修復,但包工頭諶某、龍某及11位民工均不參加返工,拖欠農民工剩余工資也遲遲未付清,雙方為此事矛盾重重。
當地政府部門多次組織進行調解,農民工也多次到仲裁部門反映情況,但包工頭諶某以部分工程段被返工及大包工頭龍某未全額支付此工程款、工程未完等為由,拒支付工資。
2015年12月24日,劍河縣法律援助中心得知拖欠農民工工錢這一情況后,高度重視,主動向他們伸出了援助之手,成立了4人組成的專案小組,并指派敏洞法律援助工作站負責人參加庭審活動,立即著手收集有關本案證據、書寫起訴狀、制作證據清單、援助公函、形成100余頁案卷材料及時交到劍河縣法院立案。經法院庭審人員及本案代理人曉之以理、動之以情的情理說服,包頭工諶某、龍某同意支付拖欠的本金、利息及本案訴訟費用共計118600元。
領到自己“血汗錢”的農民工,無以表達對法律援助工作的感謝,于是送來錦旗以示感謝。
近年來,劍河縣司法局法律援助中心以實施“法律援助民生工程”為抓手,以“應援盡援”為目標,不斷擴大法律援助覆蓋面,真正讓困難群眾能夠打得起官司,真正把法律援助惠民工程落到實處,在維護困難群眾合法權益的過程中,發揮了積極作用,受到廣大群眾贊揚。2015年至今已累計辦理法律援助案件240件,為當事人挽回經濟損失310余萬元。(龍昭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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