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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網訊 2016年1月4日,從江縣政法委書記楊佐興,在貫洞鎮黨委書記楊光杰、鎮長廖育松、黨委副書記賴怡凈、鎮政法委書記王智勇的陪同下,來到貫洞鎮潘今滾中心村參加新“村規民約”立碑儀式。當天潘今滾村熱鬧非凡,眾多村民為參加本次中心村新“村規民約”立碑而來。旨意通過立約來加強村民自我管理,深化禮法合治。

潘今滾中心村根據潘今滾、幾打、登陽三村村情及當地特點,通過前期召開村民大會等一系列工作議程,補充調整村規民約內容,最終形成適用于本村自我管理的民間本土“法律”規章制度。

潘今滾村新“村規民約”通過四大方面來規范全村村民行為,一是“三個120”。存在盜竊、毀壞他人財務500元以上等7種行為,按120斤豬肉、120斤大米、120斤米酒來承擔責任;二是“三個66”。存在盜竊、毀壞他人財物500元以下等6種行為,按66斤豬肉、66斤大米、66斤米酒來承擔責任;三是“三個33”。存在電魚、毒魚、炸魚等15種行為,按33斤豬肉、33斤大米、33斤米酒來承擔責任;四是“三個12”。存在霸占水源或偷放他人水田等18種行為,按12斤豬肉、12斤大米、12斤米酒來承擔責任。立碑儀式當天,潘今滾、幾打、登陽三村村民紛紛到場載歌載舞,慶祝立碑儀式的順利開展,現場每家每戶還派一名代表與村兩委簽訂承諾書及喝簽約酒。


據悉,本次村規民約立碑涉及的三村所有村民,通過民間立碑形式來約束自身行為,并提高全村村民自治能力,樹立良好的村風寨風民風,創建和諧潘今滾,同時為貫洞鎮轄區內社會安穩打下堅實基礎。(鐘南 潘海玉攝影報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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