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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網訊 自己的女兒被車撞傷了,你會怎么做?6月29日,筆者從鎮遠縣公安局舞陽派出所了解到,今年4月29日轟動鎮遠的徐氏兄妹毆打交通肇事駕駛人常某一案,日前有了結果,打人者徐某剛被拘5日,幫助者徐某英被罰款400元。
事情還得從今年的3月21日說起。據介紹,當天19時10分許,貴州省湄潭縣駕駛人常某(男,36歲,持A2證) 駕駛一輛有號牌的重型半掛牽引車,由鎮遠殯儀館往青溪方向行駛,當車輛行駛至自來水廠三岔路口路段時,學齡前兒童徐某云(女,2歲)未在監護人帶領的情況下突然橫穿馬路,車輛避讓不及刮撞到徐某云,造成徐某云受傷及車輛受損的交通事故。
據了解,徐某云所受傷是輕傷,鎮遠交警根據《道路交通事故人身損害賠償標準》,計算出常某應賠償徐某云數千元。但徐某云的父親徐某剛認為,自己女兒受到驚嚇,自己也受到驚嚇,加上要照顧女兒等其它費用,要求常某賠償數萬元,遭到常某拒絕。一氣之下,徐某剛拒絕常某支付女兒的醫療費用和協商放行常某的車輛,常某也回到湄潭老家。后鎮遠交警又多次主持雙方調解,但雙方仍未對賠償事宜達成一致,鎮遠交警建議走司法程序解決。
4月29日,徐某剛自行邀約常某談賠償一事。13時許,徐某剛喊上自己的妹妹徐某英等一眾親屬,在鎮遠縣機動車二級維護站里找到常某,要求常某賠付醫療費、誤工費、精神損失費等費用數萬元。由于徐某剛提出的要求大大高出國家制定的標準,常某依然堅持拒絕賠償。一怒之下,徐某剛、徐某英對常某進行毆打,致常某左側第7根肋骨骨折,經鑒定,常某所受傷是輕微傷。
經調查取證,日前,鎮遠縣公安局作出行政處罰決定,徐某剛被行政拘留5日,徐某英被罰400元。
鎮遠交警提醒:發生道路交通事故,當事雙方應依法依規解決民事賠償事宜,切莫沖動并做出違法行為,不然有理變得無理,無理的罪加一等。(龍冠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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