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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網訊 近日,一名年過六旬的男子來到從江縣洛香司法所尋求幫助。他自稱陸某,家住從江縣洛香鎮榮新村,在外漂泊20年剛回到家鄉。工作人員耐心地接待了這位離家20年的游子,傾聽他的故事。
20年前,陸某外出務工,因急于賺錢,一直在廣東省沿海一帶從事詐騙、行竊等違法犯罪活動,曾多次被判入獄,釋放后,一直在外漂泊。離家20年的陸某,年過六旬,白發蒼蒼,心中想著落葉歸根,但闊別家鄉20年,早已物是人非,父母過世,無親可投,村委分配的土地也已經重新分配。“二十年了,我成了無家可歸的人。”陸某情緒低落,滿是無助和落寂。
接到陸某的求助,洛香司法所工作人員立即聯系民政辦一同到洛香鎮榮新村調查了解情況。經多方查證,陸某家中無兄妹、子女,自家的土地由于常年荒廢,已進行重新分配,現在的陸某屬于“無家可歸、無業可就、無親可投靠”的三無人員。
為了幫助陸某安定下來,工作人員尋找到了陸某當年的土地承包證,確定了土地的范圍,同時,走訪土地的實際耕種人,向他們說明了陸某在外漂泊20年的生活經歷,希望他們能歸還土地,交由陸某耕種,經過幾次勸說,耕種土地的村民表示愿意歸還。
一個月的走訪,解決了陸某的耕地問題,但年過六旬的陸某的養老問題一直困擾著司法所的工作人員,為此,司法所邀請當地村民展開座談,協商陸某安置的問題,經過多次協調,同村村民張某表示愿意撫養陸某,并在司法所工作人員的見證下,簽署了遺贈扶養協議。現場,陸某激動地留下了眼淚,握著工作人員的手說道:“這才是真正的回家,感謝你們!”(周俊宏 吳祝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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