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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年來,我省高度重視依法治省工作,經過不懈努力,法治貴州建設取得長足進步,地方立法不斷完善、依法行政全面推進、司法改革不斷深化、法制宣傳深入推進、社會治理水平不斷提高,有力推動了經濟社會持續健康發展,促進了社會穩定和諧。
用法治方式履行政府職能
近年來,我省以建設法治政府為目標,認真履職、創新方法,扎實推進依法行政各項工作,為繼續深化改革提供了基礎和經驗。
行政管理體制改革不斷深化,管理體制機制創新持續推進。近年來,省政府出臺了《關于當前深化行政管理體制改革的若干意見》、《關于擴大縣(市、特區)經濟管理權限的通知》、《關于提高行政效能的若干規定》等文件,進一步轉變政府職能,規范政府行為。政務服務中心和便民服務中心建設不斷加強,行政審批制度改革持續深化,目前,我省省直機關實施的行政審批事項已由2011年的1296項減少到327項,審批時限壓縮50%以上。
科學民主依法決策全面推進。省政府制定出臺了《貴州省人民政府重大決策程序規定》、《貴州省行政聽證規定》,組織修訂《省人民政府工作規則》,強化依法行政和科學民主依法決策有關內容。各市(州)和縣(區)加強了對重大行政決策的制度規范。自2013年省政府辦公廳出臺《關于推進政府法律顧問工作的意見》以來,全省各級行政機關從機構、人員、經費保障等方面進一步加強了政府法律顧問工作。認真執行《貴州省規范性文件制定程序和監督管理規定》,嚴格規范性文件合法性審查和備案管理,地方“四級政府、三級監督”備案審查機制基本形成。
行政執法逐步規范。近年來,我省不斷促進行政機關嚴格、規范、公正、文明執法,大力加強政府內部層級監督,加強和改善行政執法,確保法律、法規和規章得到全面正確實施。全省通過深入開展行政執法案卷評查、嚴格行政執法資格管理、大力規范行政處罰自由裁量權等措施,
深入推進行政執法責任制,依法審核、規范行政職權。省政府法制辦制定了《審查城市管理相對集中行政處罰權的有關工作規則》,省政府法制辦、省編委辦下發了《關于在開展相對集中行政處罰權相對集中行政許可權和實行綜合行政執法試點工作中進一步加強協作完善有關工作程序的通知》,貴陽市、遵義市經國務院批準,桐梓縣、凱里市、都勻市、碧江區、印江自治縣、松桃自治縣經省政府批準,在城市管理領域開展了相對集中行政處罰權工作。
政務公開和政務服務全面推進。為方便群眾辦理行政審批等事務, 14個省直部門設立政務中心,9個市(州)政府和88個縣級政府基本建立綜合性政務服務中心,1395個鄉(鎮)政府和9316個村(居)委會、社區建立了政務服務辦事大廳、政務服務中心或便民服務站。在省、市、縣三級檔案館共建立政府信息公開服務中心(政府文件閱覽中心)98個。搭建起多層次、立體政務公開體系,變管字當頭為服務為先,極大地方便了群眾。
行政復議案件嚴格依法辦理。我省作為唯一的西部省份被國務院法制辦納入全國首批8個行政復議委員會改革試點范圍,全省積極推進行政復議體制機制改革,開展行政復議規范化建設活動,積極探索行政調解工作機制。
維護司法公正增強司法權威
司法公正是社會公正的最后一道防線,也是實施依法治省的重要領域。
自2004年全面啟動司法體制機制改革以來,我省在國家司法救助制度改革、涉法涉訴信訪改革、社區矯正等方面取得了明顯成效。
針對容易發生執法不嚴、司法不公問題的重點領域和關鍵環節,我省開展了針對違法減刑、假釋、暫予監外執行等執法司法突出問題的專項治理。全省各級黨委政法委及政法各部門都成立了案件評查委員會,建立專家庫,細化評查標準和辦法。強化案件質量監督,完善案件交辦督辦制度,從源頭上預防和減少涉法涉訴信訪問題的產生,司法規范化建設不斷邁進。
嚴格執法、公正司法是政法工作的生命線。我省政法機關持續改進執法辦案作風,不斷提升執法司法公信力,努力讓人民群眾在每一個司法案件中都感受到公平正義。省委政法委出臺了《關于政法機關執法辦案“五嚴禁”》、《關于嚴格規范減刑、假釋、暫予監外執行切實防止司法腐敗的實施意見》,省法院、省檢察院、省國安廳、省司法廳分別細化出臺了貫徹落實政法機關執法辦案“五嚴禁”的實施辦法、意見,初步形成執法辦案“五嚴禁”長效工作機制。省法院、省檢察院分別出臺了《關于環境專家陪審員參與案件審理的規定》和《關于進一步加強人民監督員工作的通知》,拓寬了人民群眾參與監督司法的渠道。2013年,人民群眾對政法機關綜合滿意度達到93.68%,實現了6年持續提升。
執法監督進一步強化。省委政法委出臺了《關于加強和規范對政法機關執法司法活動進行監督的意見》,有效加強了監督制約和協調配合。全省政法機關的相互監督進一步強化,截止2013年底,共糾正不當減刑、假釋、暫予監外執行700余人。
服務大局的能力和水平進一步提高。我省司法機關高度重視環境保護和生態文明建設,率先在全國建立省級生態環境保護執法司法專門機構,初步建立生態環境保護司法體系,為呵護貴州的青山綠水,努力建設全國生態文明先行示范區提供了有力的法治保障。2014年7月24日,省司法廳與省環保廳共同協商成立全國首個“貴州省生態文明律師服務團”,充分發揮律師在生態文明建設中的專業優勢和職能作用,切實為我省生態文明建設提供優質高效的法律服務。為充分發揮人民調解工作化解矛盾、維護社會穩定、創造和諧社會的職能作用,推動我省工業化、城鎮化、農業現代化深入協調發展,省司法廳通過圍繞平安建設、三化同步建設、服務經濟建設,進一步完善人民調解、行政調解、司法調解聯動的工作體系,加強人民調解組織建設規范化建設,使人民調解組織職能、化解社會矛盾基礎作用得到充分發揮,將矛盾糾紛化解在基層和萌芽狀態。(王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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