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記者昨日從省工商局獲悉,該局從即日起至7月25日開展整治虛假違法醫藥廣告專項行動,違法情節嚴重的,將處以最高10萬元的罰款。
省工商局相關負責人表示,該局將嚴查違法情節嚴重、性質惡劣的虛假違法醫藥廣告和虛假信息,嚴厲追究發布虛假違法廣告和虛假信息的行為,依法懲治違法責任主體。對于弄虛作假、隱瞞事實真相或頂風繼續刊播違法廣告的,將處于廣告費用五倍或最高10萬元罰款。
據介紹,此次整治范圍涉及大眾媒體、醫藥企業及醫療機構自設網站、醫藥銷售機構印制的宣傳品發布的醫療、藥品、醫療器械、保健食品廣告以及宣稱具有治療作用的保健用品廣告,重點整治7大類違法行為:
1、超出批準的功能主治和保健功能,宣傳包治百病、適合所有癥狀以及治愈率的;
2、使用患者、醫學專家、科研機構等名義證明療效或者保證治愈;
3、夸大產品功效;
4、利用醫藥資訊專版、專題節目、新聞報道和專家講座等形式變相發布醫藥廣告;
5、未經衛生、食品藥品監管和中醫藥管理部門審查或者核準,非法發布醫療、藥品、醫療器械、保健食品廣告的;
6、利用大眾傳播媒介發布處方藥廣告的;
7、其他違反廣告管理法規的情形。(孫維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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