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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以來,天柱縣落實三項措施,對違規漁具進行清理整頓,取得了明顯效果。
一是加強組織領導,落實管理責任。為加強對本次專項行動的組織領導,天柱縣成立了專項行動領導小組,負責指導、督促開展行動,協調解決行動中的重大問題。
二是加大宣傳教育,營造良好氛圍。該縣出臺《關于禁止銷售使用禁用漁具的通告》,印刷了1000多份在全縣16個鄉鎮進行張貼;同時組織漁業執法人員下到各鄉鎮村,重點是白市庫區和清水江下游與漁民群眾面對面的宣傳,在執法過程中發放宣傳材料800余份,提升漁業執法的社會影響力;在群眾出入較多的地方張貼宣傳標語橫幅36幅,利用農業部門設立的短信平臺群發短信,在《天柱農業》、《金色天柱》及州農委網站等媒體發表打擊違規漁具簡報進行宣傳,擴大宣傳的覆蓋面;設立舉報電話,接受群眾監督,取得社會各界的理解和支持。
三是開展專項執法行動,確保整治工作效果。按照行動方案,該縣由農業部門牽頭,海事、公安、鄉鎮人民政府組成執法檢查組,在當地漁民參與和積極配合下,開展清理違規漁具聯合執法行動對使用限制使用漁具漁法和小于最小網目尺寸的,依法予以銷毀。此次專項行動期間檢查行動11次,出動執法人員130多人次、執法船艇24艘/次及執法車輛22輛/次,現場拆除電魚設施3套,銷毀籠網34條,抬網28張,收繳籠網1條,拆除禁用漁具銷售宣傳廣告3幅。在行動開展的同時漁民主動拆除籠網82條,抬網68張,有效遏制了利用違規漁具進行非法捕撈行為。(天柱縣政府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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