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華網北京12月12日新媒體專電 題:深圳農批市場大火仍留一地追問
新華社“中國網事”記者葉前 朱翃 吳燕婷
11日凌晨,深圳市光明新區榮健農貿批發市場發生大火,已經造成16人死亡,5人受傷。事故發生后,關于救援現場“消防栓沒有水”導致消防車無法及時救援、致人死亡的商鋪多為生產經營、倉儲、住宿“三合一”場所、此前進行過清理等情況受到高度關注。新華社“中國網事”記者調查發現,盡管一些疑問得到了相應的回復,但這些回應并不能很好地解釋一場慘劇發生的原因,仍然留下不少疑問。
為什么消防栓沒有水?
“三合一”場所之所以發生火災后容易造成大量人員傷亡,很大程度上與其消防設施嚴重不足相關。在這起已造成16人死亡的事故中,記者了解到,發生了現場消防設施在緊急救命關頭“失靈”的情況。
發現火災后報警的保安公安分局東方派出所巡邏保安王龍告訴記者,在報警和提醒住戶趕緊逃生后,他曾試圖使用批發市場里的消防栓滅火,但打開后卻沒有水出來,只能干等著消防人員趕到后才能滅火。
“從報警到消防人員趕到現場大約20多分鐘。消防人員趕到后,火勢已至少蔓延到5家商鋪。”王龍說。
深圳市消防支隊參謀長張曉偉在被問及這一問題時回應稱:“不能說沒有水,是壓力不足。消防人員在東側利用消防栓滅一層的火時發現,消火栓是壓力不足,但水流量還是有的。”據他介紹,以消防專業標準,有效射程不小于十五米就滿足壓力,如不滿足撲滅室內火災十米的射程,就屬于壓力不足。消火栓在撲滅一層的火時,還勉強能射到火點上。
【追問】如果說是滅火不力是因為水壓不足的話,那么水壓不足又是如何導致的呢?消防供水系統應該是日常檢查和維護的重要部分,為何此前沒有發現?還是發現了尚未來得及整改?
為什么臨時建筑沒有及時清理?
記者在現場看到,位于深圳松崗大道兩旁的榮健農批市場,一側是百貨批發,起火的一側則主要是水果批發。多名從火災現場逃生出來的商戶告訴記者,發生火災的建筑是后來臨時搭建的。
一位茂名籍商戶老板介紹說,他是2008年從另外一個批發市場轉場到這里。這個市場是一個老板投資建設的,大概有260多個鋪面,每個鋪面60至80平方米。
深圳市光明新區公明辦事處黨工委書記郭峰證實,著火點確實是臨時搭建。“經初步核實,發生火災的農批市場是由上世紀八九十年代建的工業產房逐步進行產業轉換而形成的,著火點于2008年前后搭建,是一個臨時建筑。”郭峰說,“至于臨時建筑有沒有合法的建設手續,以及有沒有辦理工商相應的手續,現在我們正在調取資料,后事的處理也著重調查相關事實,追究相關責任。”
【追問】既然當地明知是臨時搭建,那么在當初搭建的時候,相關部門是否依法依規辦理了手續?在監管的流程中,又有哪些部門存在失職?
為什么“三合一”場所屢禁不止?
集生產經營、倉儲和居住為一體的“三合一”場所,一直是消防部門重點監管對象。然而現實中,“夫妻檔”的小檔口算不上企業,“堆貨”也不算倉儲,店主一家和“幫忙”的親戚老鄉,雖然動輒十來人,但又不算“工人”。這樣的“三合一”商鋪在珠三角地區的鄉鎮一直較為常見。
記者上午10時左右在火災現場警戒線外看到,不少商鋪老板逃生后仍在現場圍觀。記者看到一名逃生出來的店主,他仍然光著腳丫、穿著拖鞋,下身還穿著睡覺時穿的秋褲。
與事發之地一街之隔的鴻盛貿易商行老板告訴記者,此前不久,當地消防部門還進行了消防排查和整頓。他給記者出示的消防部門“責令限期整改通知書”顯示,其存在“未按規定配備滅火器材”“電線亂拉亂接”等消防安全隱患。
郭峰介紹說,按照規定這些“三合一”場所不能住人,“去年一年我們進行消防整治,在公明辦事處轄區范圍內硬生生拆掉了‘三合一’隔層,大約30萬平方米,并采取了其他相應措施。”火災發生前一周,相關部門還對事故現場進行過清理。
【追問】既然明確了違規、也進行了整改,為何“三合一”場所的事故隱患依然保留如初?整改除了簡單的拆和罰,有沒有更有效的措施?(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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