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國假日辦27日再度發布關于法定節假日調休安排調查問卷,并首次公布了三套法定節假日調休安排方案。
相比許多網友對三套放假方案具體內容的關注,人們倒是更關心此次問卷調查在“形式”方面的價值——在不久前剛剛經歷過一次問卷調查后,全國假日辦竟能再次對此展開調查,并進一步拿出了三套放假方案來供人們選擇。在以往其他許多類似的征求公眾意見活動中,這樣的做法并不多見,而其中蘊含的尊重民意精神價值,顯然非常值得肯定。
當然,具體回到上述三套放假方案,又不得不承認,三套方案實質上的選擇價值委實乏善可陳。稍稍對比一下,不難發現,三套方案的調休安排其實并無太大實質區別。比如,三套方案所涉及的都只不過是總共11天法定假日的調休而已,都依然存在不同程度的挪假、拼湊問題。而區別僅僅在于挪假程度稍有不同而已,比如國慶假期究竟是連休三天、五天還是七天,中秋等五個假日在多大程度上挪假。
從目前調查結果來看,在三套放假方案中,方案三相對受支持,支持率超過50%。而令人尷尬的是,方案三恰恰正是三個方案中挪假程度最高,也最接近目前既有放假方案的方案。要知道,在此前進行的第一輪問卷調查中,一個最突出的調查結果是“超過八成網友對目前放假安排不滿意”。
一面是“普遍對目前放假安排不滿”,一面又是面對新的放假方案,人們仍普遍選擇了最接近目前放假安排的方案三。這顯然再次表明,在節假日調休問題上,廣大公眾的心態其實是非常糾結、矛盾的。一面很反感挪假式“被休假”,一面又對通過挪假形成的黃金周長假難以徹底割舍;一面不滿黃金周式集中休假的擁擠嘈雜,一面又擔心失去這樣的休長假機會。
很明顯,糾結矛盾的公眾心理,歸根結底,折射見證的其實是一種糾結矛盾的現實,也即一種公眾休假權沒有得到充分滿足和保障落實的現實。一方面,公眾期盼更多更長的休假,但現實的休假時間、數量卻相當有限——法定的節假日,總共也只有11天而已,并且也不太可能無限制地大幅增加;另一方面,公眾期盼更自主更可選擇的休假安排,但現實的節假日調休,卻難以完全避免“被休假”性質的挪假,即便設計再多的放假方案,很大程度上也不過是逼仄的“螺螄殼里做道場”而已。
因此,要想徹底平撫消弭這種糾結矛盾,過于指望節假日調休這個“螺螄殼”并非根本出路,而根本出路只能是落實早已是老生常談的帶薪休假制度,全面保障職工休假權。
試想一下,如果有一天,通過“保障職工參與管理和監督的民主權利”,廣大職工都能輕松享受帶薪休假制度——“工作滿10年,年休假10天;滿20年,年休假15天”,我們還會為節假日放假方案而倍感糾結嗎?具體選擇哪種放假方案,還會很重要嗎?(若夷)
上一篇 :證明“我活著”,非得折騰嗎
下一篇 :新京報:“提前離崗”是另一種“吃空餉”
- 1.貴州省上月經濟運行情況 PPI自20
- 2.長江日報:給依法討薪創造條件
- 3.全州電子商務現場觀摩暨總結會召開
- 4.莫讓彩禮成為婚姻的負累
- 5.《爸爸去哪兒》給父親重新定位
- 6.航班延誤服務不能滯后
- 7.延遲領取養老金不合理
- 8.公權失范才是對法治最大的傷害
維權參考
更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