勸架受傷引發怪病 男子將打傷自己鄰居告上法院
眼見路人吵架,楊先生好心上前勸阻,卻被打傷,隨后被診斷為得了一種名為“GBS”的怪病。為此,楊先生花去了三萬余元的治療費。為此楊先生將打傷自己的鄰居告上法院,因為無法確認被打與犯病間的因果關系,房山法院最終判決鄰居賠償楊先生5000元。
2012年5月,楊先生和老伴在公園散步時,看見小區的陳某與鄰居發生口角,趕緊上前勸阻,不料被陳某打傷。醫生診斷楊先生為“頭外傷后神經性反應、左脛骨踝間棘等”。其后,楊先生又出現了全身不能動彈的癥狀,經診斷為GBS,被轉至康復中心治療。
家人認為,楊先生得怪病和被陳某打傷有關,因此起訴要求陳某賠償醫療費損失、護理費、住院伙食費、營養費、交通費共計三萬五千元。
面對起訴,陳某在庭審中辯稱,只同意給付2000元,楊先生的怪病與自己無關,因此不同意承擔治病的費用。
法院曾委托鑒定機構對楊先生的怪病與該次外傷是否有因果關系進行鑒定,但鑒定機構也無法給出確切結論。
因雙方爭議大,不能達成一致意見,法院隨即放棄調解。
法院審理后認為,楊先生治療GBS怪病的醫療費用支出,與外傷是否存在因果關系尚不能確定,因此法官未予支持。最終,法院判決陳某賠償楊先生經濟損失5000元。
■名詞解釋
GBS又稱格林-巴利綜合征,是一種免疫介導的特發性多發性周圍神經病。臨床主要表現為四肢對稱性遲緩性癱瘓,腦脊液呈蛋白細胞分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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