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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貫徹落實中央“八項規定”,進一步規范公車管理,黎平縣在春節、清明節等節假日期間,對公車進行入庫封存管理,逐步形成了公車節假日封存常態化。
為確保公車封存管理到位,該縣出臺了《黎平縣關于節假日期間加強公務用車管理的通知》,對節假日期間,除公檢法等特殊行業安排值班車輛外的一切公務用車,一律進行入庫封存。在每個節假日前夕,該縣都會提前編發短信,發送給每一位干部職工,嚴肅相關紀律。節日中,利用技術手段和采取上路督查等方式,對公車存封情況進行監督檢查。對違反相關規定擅自啟用存封車輛的單位和個人進行嚴肅處理,據悉,該縣今年共對四個違反公車管理的單位進行了通報批評,受到群眾的廣泛贊譽。
據紀委監察局統計,黎平縣春節期間共封存公車123輛,清明期間存封181輛,公車管理得到了有效加強。該縣紀委算了一筆經濟賬,春節、清明期間共存封10天,平均每輛車每天按節省油費150元計算,僅此一項便為該縣節省了經費支出50萬余元。
公車管理既改變了群眾對干部職工的形象,又節省了辦公經費,可謂一舉兩得,名利雙收。(楊理顯 楊光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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