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撫遠縣公安局出具的“關于徐學偉非正常死亡事件的調查結論”記載,今年10月19日,徐學偉到縣委常委李財的辦公室詢問有關房地產開發建設以及棚戶區改造反稅問題,“當時李財坐在辦公桌前,政府副縣長戰士椋坐在李財辦公室門口沙發上”,徐學偉提出的問題沒能得到明確答復后,“徐學偉情緒激動從沙發上站起來聲稱‘這稅卡死人,這還讓不讓人活了,這么整要死人的,我不活了’,隨即從西南側敞開著的窗戶處跳樓。”根據相關證據材料,撫遠縣公安局得出調查結論為“徐學偉系跳樓自殺身亡”。
記者了解到,10月19日,黑龍江撫遠已經進入供暖期。
撫遠縣公安局副局長樊亞飛告訴記者,此事件的偵查任務是由撫遠縣公安局國保大隊完成的,國保大隊的主要任務是維護國家和國家重要機關、部門的安全,同時兼列部分公安機關的工作職能。
樊亞飛:已經有結論了,而且已經跟家屬公布了,認定是自殺。省公安廳刑技總隊派了三個專家參與勘察現場,結論是省里部門認可的。【2012】第004鑒定書,做的是乙醇鑒定,是不是飲酒;【2012】391鑒定書,做的是毒物,是不是吸毒。這些都排除了。這是痕跡鑒定書,【2012】125,跳樓,他是順窗戶跳下去的,窗戶下面有一個沙發,在沙發的靠背上,踏著沙發頂上的窗有一枚足跡,已經認定是死者徐學偉的鞋留下的。這是現場勘驗筆錄,物品擺放都非常整齊。
記者:這是做出跳樓自殺結論依據的所有的文書嗎?
樊亞飛:這個只是一個結論,還有現場勘查報告和一些調查材料,了解當事人情況,調取當時錄像的情況,人怎么進來的,什么時候進來的,當時屋里不光是死者和當事人,還有證人。這個調查是綜合在一起形成的結論。
記者:您是依據什么排除的他殺呢?
樊亞飛:跳樓自殺就已經排除他殺了。
記者:那你得有依據呀?
樊亞飛:有依據。
記者:報告里明顯缺少了尸表檢驗報告和死因鑒定報告。
樊亞飛:現場勘查、尸體檢驗、現場調查訪問、提取影像資料,這些依據全有。要看不是找我,要找有關部門去拿。現在局長沒在,打電話沒接,政委回家了,他家是佳木斯的,國保的大隊長沒聯系上。
記者隨后輾轉找到了徐學偉的妻子包曉翠,因為公司在撫遠還有后續工程待建,包曉翠顧慮很多。但對公安機關做出的調查結論,包曉翠表示出強烈質疑。
包曉翠:他為什么要跳樓?第一次給我們鑒定報告的時候,我們在會上明確要求要看公安局的材料,等到下午去要的時候,就說根據公安局的規定,這些東西不可以給,后來我又多次提出來,他們又說加密了的。公安局鑒定了,家屬是不是應該有知情權?既然不是刑事案件,那行政的已經處理完了,我們是不是應該看看。
針對死者家屬的質疑和撫遠公安機關公開的部分材料,中國政法大學教授洪道德提出了自己的觀點。
洪道德:首先程序上有點問題,因為現在事件的另外一方,涉及到當地縣政府、縣委的領導干部,一個縣委常委,一個副縣長,都是縣里的領導干部,也都是國家機關工作人員,國家機關工作人員在履行職責過程中涉嫌違法犯罪的,根據法律上的分工,應該由人民檢察院立案偵查。而這個案件是由當地公安機關完成的,這有違刑事訴訟法關于偵查管轄、立案管轄的規定。第二,也不應由縣里的公安或人民檢察院來處理。現在要處理的是縣里的干部,公安機關是縣政府的職能部門,他直接聽命于副縣長,縣里面的公安機、縣里面的人民檢察院都要服從縣委的領導,縣委常委是縣委的領導班子成員之一,所以不論由公安機關還是檢察院處理,都不可以由這個縣的公安機關或檢察院處理,而應該由上一級的檢察機關來處理。本案在程序上,主體上存在嚴重不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