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男子在加油站加油時,因形跡可疑,被巡警攔下盤查,竟被搜出一把彈夾內有三發子彈的仿六四手槍。盡管該男子嚴某聲稱“槍是自己在路邊撿到的”,仍因非法持有槍支罪,被判有期徒刑1年9個月。
今年5月30日凌晨5時許,民警正在硚口京漢大道玉帶門加油站附近巡邏時,發現加油站內一男子形跡可疑,隨即上前對其進行盤查,竟從該男子的腰間搜出一把彈夾內有三發子彈的仿六四手槍,巡警當即將男子帶回詢問。
據男子嚴某交代:當天自己正騎著摩托車準備上班,途經某小區門口時,一輛摩托車經過,一男子將一個黑色布袋丟在垃圾桶旁后駛離。嚴某隨即上前拾起黑色布袋,打開后發現里面竟裝有一把黑色金屬手槍。試了兩次也沒把彈夾下下來,嚴某便將手槍別在腰間,開著摩托去加油站加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