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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港訊 (徐雙芝 特約記者 劉榮廷) 被告人吳XX傷害其岳母一案,日前
被告人吳XX系
案發后,被告人吳XX的妻子與其離婚而去,吳XX被執行逮捕后,其給年邁的父母及年僅六歲的兒子帶來極大的痛苦和精神傷害。法庭上,被告人吳XX為自己的行為深感懊悔和自責,滿面悔淚向其岳母長跪悔罪,請求岳母諒解,并表示認罪服法,改過自新。在刑事附帶民事賠償調解過程中,雙方經協商,被告人吳XX及其親屬同意賠償被害人李XX各種費用共計2.5萬元,并當場兌現,被害人李XX表示原諒被告人,請求法院對被告人從輕判處。本案的庭審給被告人及雙方親屬和參與旁聽的聽眾帶來深刻的教訓和啟示:遇事需冷靜,惹禍悔終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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